案件侦办|判例已出,金融机构不适用于4倍LPR限制( 二 )


同时 , 黄大智强调:“毕竟我国不是判例法 , 严格来说 , 一个案例的判决不具有普适的解释力 , 而且这不是最高法的终审 , 只是一个地市级法院的判例 , 对行业的指导意义也是有限的 。 ”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4倍LPR利率上限的规定 , 业内也存在一些不同的声音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普惠金融促进工作委员会学术指导小组组长刘克崮就认为:“我们通过深入调研和综合各方面意见 , 认为新规对民间借贷利率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态度 。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小微经济体的融资难 。 很多国家的利率保护上线都高于中国 , 建议在新规实施落地过程中吸收国内外经验教训 , 防止一刀切 , 引导实际利率适应现实中生产和消费借贷用途的差别、借贷供求关系的地区差别 , 以及借贷额度大小主体差别 。 ”
刘克崮强调 , 为生产提供支持的金融业务需要更多包容 , 这样才能更好发挥民间借贷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支持作用 。
【来源:华夏时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案件侦办|判例已出,金融机构不适用于4倍LPR限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