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安出手:这些人5年内禁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二 )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四川成都据封面新闻 , 成都警方开展“断卡行动”以来 , 全市已对20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共打掉贩卡团伙36个 , 缴获银行卡574张、电话卡5.4万张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获悉 , 在首批惩戒人员中 , 男性1169人 , 占85% , 女性207人 , 占15% , 年龄最小的16岁 , 最大的67岁 。 其中00后282人 , 占20.5% , 多数人员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两卡”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不了解;80后、90后共993人 , 占72.2% 。 据介绍 , 大部分人主观上抱有侥幸心理 , 想从中牟利 , 客观上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同时 , 成都警方联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 , 对首批1376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的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 其中包含银行卡惩戒1243人 , 电话卡惩戒133人 。典型案例1、珠海斗门分局打掉为境外诈骗集团提供通信服务的犯罪团伙据广东省公安厅 , 2020年4月份 , 珠海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揭阳、肇庆等地抓获涉嫌诈骗的黄某政、匡某等犯罪嫌疑人 , 现场查扣GOIP设备、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 经深入侦查 , 珠海警方发现该团伙是由台湾籍人员组织 , 分工明确为境外冒充“公检法”诈骗团伙提供通信服务和支付结算业务的犯罪团伙 。通过利用智慧新警务对到案嫌疑人的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逐一进行梳理分析 , 10月初 , 珠海市公安机关先后在广州、惠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 查扣GOIP设备6台、作案用电话卡700多张 , 核破包括广东珠海、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江门、惠州、中山等市及陕西、甘肃、广西、江苏、河南等省份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案件50多起 , 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74万余元 。2、佛山公安机关抓获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据广东省公安厅 , 2020年10月12日至15日 ,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组织各区分中心加强情报研判 , 对藏匿在佛山的涉电诈养卡窝点进行全面清扫 。在第一波次的行动中 , 禅城、南海分中心共铲除7处窝点 , 抓获陈某露、吴某斌、吴某杰、陈某结等犯罪嫌疑人 , 现场缴获电脑、猫池、卡池等“养卡”设备一批 , 涉案电话卡约7000张 。多地公安出手:这些人5年内禁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佛山警方在行动中缴获卡池、电话卡等作案工具(图片来源:广东省公安厅)3、利用“跑分”兼职吸引年轻人出租银行卡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 , 今年3月 , 湖南长沙警方破获一起为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活动的案件 。 犯罪分子以“日薪150元现结 , 包吃包住 , 只需代充值游戏”的兼职信息 , 招收多名大学生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 , 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通道 , 以获取佣金 。据介绍 , 所谓跑分平台 , 是一种为人提供支付通道 , 并从中获取佣金的网站或App 。跑分平台就是一个中介组织 , 出租者将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宝二维码挂到网站上 , 跑分平台组织者通过收集大量银行卡信息 , 提供给需要走账的人 。 作为回报 , 平台会得到部分佣金 , 其中一部分进入出租者口袋 。采访人员发现 , 大量银行卡跑分兼职信息在贴吧和微博上发布 , “一天被动赚300”“一天一千不是问题”“一觉醒来账上多了上万”等字眼充斥其中 。 一名代理告诉采访人员 , 帮忙走账1万元 , 可获得100-200不等的佣金 , 只要有单子 , 一般一两分钟就能完成 。4、出售多套手机卡、银行卡及网银U盾据平安鹿城 , “我当时手头紧 , 远房叔叔说卖卡给他可以赚钱 , 我就去办了 。 早知道会被抓 , 给多少钱我都不会去办的 。 ”犯罪嫌疑人杨某接受讯问时后悔道 。 经初步调查 , 嫌疑人杨某于今年5月至6月间 , 办理了多套手机卡、银行卡及网银U盾 , 将上述物品出售给他人 , 共获利3000元 。 目前 , 杨某已被鹿城警方依法刑拘 。“他们四个找到我 , 说最近缺钱问我有没有卖卡赚钱的路子 , 结果我们办了11套银行卡寄给对方 , 一分钱都没拿到 。 ”无独有偶 , 今年5月份 , 郑某在QQ群里看到有人发布收购银行卡的信息 , 于是联系了对方 。 朋友刘某等四人得知这个“赚钱”的门路 , 随后办理了11套银行卡、网银U盾和电话卡 , 集中发货给对方 , 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 目前 , 郑某等5人被鹿城警方依法刑拘 。受到的惩戒措施有哪些?涉嫌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1. 法律责任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均采取实名制 , 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 , 被收售者用来从事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不仅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 还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 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 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2. 惩戒措施电话卡方面 ,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 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 , 三大基础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 , 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银行卡方面 ,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 , 将实施惩戒措施 。其一 , 信用惩戒 。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 , 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 , 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其二 , 限制业务 。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也就是说 , 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 , 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 , 不能刷卡购物 , 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 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 , 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 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 。其三 , 严管账户 。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新开账户 。 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 , 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大众也需要提高警惕警方提醒:一、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个人支付账号、银行卡危害极大 , 极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 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 , 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二、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账户的单位或个人 , 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三、目前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已被公安部明确为不得确定为民警拟录用人选 。 未来 , 此类惩戒应用会越来越多 , 被惩戒之后对个人和家庭的负面影响会越来越明显 。 广大市民切莫因贪图小利而陷自己于不利局面 。四、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对公账户 , 一旦丢失 , 请及时挂失、补办、更改密码 。 如已将个人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对公账户出租出售的 , 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央广网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以桢介绍 , 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 , 不仅会被罚款 , 还会被纳入征信系统 , 留下信用污点 。他表示:“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外汇管理条例》规定 ,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 , 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 , 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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