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楼板厚仅7厘米,验收单位竟称“结构安全可靠
@重庆67市张健说:“不仅证人不让进 , 我作为当事人居然也不让进 , 连法院大门都进不去 , 尽管事先我和律师都申请了我作为当事人参加旁听 。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疫情原因 。 但蹊跷的是 , 我们的律师进入法庭后却发现 , 对方当事人居然可以进去 。 ”
荣昌区东邦城市广场 。 巫英蛟 摄位于重庆市荣昌区的东邦城市广场 , 占地面积200亩 , 总建筑面积40万平米 , 被列为2010年“荣昌县政府重点项目” , 该项目的开发商为重庆东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公司”) 。虽然该项目早已完工 , 但其售楼部并未拆除 , 东邦公司将其作为商铺出租 。 商铺共两层 , 底楼有餐饮等业态正在营业 , 而二楼却将东邦公司拖入了官司之中 。01楼板厚度仅7-8厘米 , 装修时“瑟瑟发抖”张健 , 生于1972年 , 重庆荣昌人 。 因其有过多年酒店经营经历 , 遂与几个朋友打算合伙在荣昌开一家酒店 。 张健说:“当初之所以看中了东邦城市广场 , 是因为这边几乎算荣昌城区中心 , 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都在这边 。 ”2018年12月10日 , 张健与东邦公司共同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 , 将东邦城市广场商业编号D1-201/D1-202/D1-203号物业用于酒店经营 , 建筑面积约1700㎡ , 租期自2019年1月18日起至2027年1月17日止 。随后 , 张健等人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 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 取名“玥著酒店”并提交了装修申报资料 。 物管绿邦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发出《装修许可证》准予装修 。“同年8月的一天下午 , 我正在外办事 , 突然装修工人给我打来电话 , 说房子有问题赶紧过来看看 。 ”张健说 , “原来 , 工人用手推车拉砖 , 经过一个区域的时候总是明显感觉楼板在震动 。 ”张健挂了电话立马来到现场 , 他站在那个区域 , 当手推车经过的时候 , “明显感觉楼板在发抖” 。 于是 , 张健叫来物业管理人员来到现场 , 一起在那个区域随机钻了四个孔 , 测量发现该区域楼板厚度只有7-8cm 。
现在还能看见当初为测量楼板厚度钻的孔 。 巫英蛟 摄一位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告诉笔者 , 按国家标准 , 楼板厚度一般不得低于10cm(原设计厚度为12cm) 。 张健总共租了1700平米 , 其中有500㎡的区域(原东邦公司售楼部二楼)楼板厚度不达标 。张健说:“我们将该情况向东邦公司进行了反馈并与之进行了多次协商处理 , 但东邦公司一直无视诉求 , 最后竟将我们赶出来锁了大门 。 ”因装修无法继续进行 , 张健于2019年11月12日向重庆市荣昌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信访 , 请求查处 。2019年12月3日 ,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 , 玥著酒店向东邦公司发出了书面《催告函》 , 再次明确要求东邦公司对租赁物业进行整改 , 称:如接到此函10日内依旧未整改达标并交付我方使用 , 则我方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张健认为东邦公司并未按要求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通过严格验收交付使用 , 于是玥著酒店将东邦公司诉至法院 。
荣昌区法院 , 该案一审在此审理 。 巫英蛟 摄玥著酒店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12月20日解除;2.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1142364. 1元 。荣昌区法院于2020年1月19日对该案进行审理 。02验收单位:“结构安全可靠”在庭上 , 东邦公司称已于2019年12 月17日前按原告要求完成了楼板加固 , 故原告没有理由解除租赁合同 。东邦公司称 , 所出租的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 所谓有质量问题完全是原告单方面判断 。东邦城市广场项目D组团的验收单位分别是:建设单位东邦公司、监理单位重庆恒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山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重庆长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上述验收单位于2016年作出的验收意见称“本工程结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规范” 。
东邦城市广场D组团验收意见书 。 巫英蛟 摄东邦公司还称 , 双方租赁合同上并无关于楼板厚度的约定 , 原告也从未提出楼板厚度的特别要求 , 所以原告以楼板厚度为由解除合同没有约定依据;同时 , 关于楼板厚度的争议属于合同中的小问题 , 随时可以解决 , 并非根本性违约或合同无法实现 , 故没有法律依据解除合同 。“这纯属胡搅蛮缠了!”张健说 , “首先 , 东邦公司根本没有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并交付我们使用 , 我们去现场发现明明还在施工;其次 , 我们租你房子当然是默认为质量达标的 , 难不成以后每次租房子都要先在楼板到处打孔量一量吗;最后 , 楼板厚度不达标怎么能说是小问题 , 出了事谁负责?”此外 , 东邦公司声称玥著酒店取得的装修许可证是物业公司盖的章 , 并未经过东邦公司同意 , 有理由怀疑涉案房屋楼板厚度7-8cm是玥著酒店违法装修野蛮施工造成的 。 原告代理律师称 , 商铺管理合同和物业合同均为被告东邦公司委托 。 除签订《租赁合同》时与东邦公司之间对接外 , 其他任何事物均是与其委托的绿邦公司、卓誉公司对接 , 包括装修许可证的合法取得 。 被告否认这一真实性 , 违背客观事实 。 张健告诉笔者 , 绿邦公司、卓誉公司都是东邦公司旗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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