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等量的传递性公理与比较史学
本帖尝试在比较史学的建模技术中引入非等量的传递性公理 。历史学家有时需比较两个变法之间的力度 , 以得出更为严谨的研究结论 。 无论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 , 政治价值取向一致的两个变法称为同向变法 。 比如 , 商鞅变法与王安石变法同向 , 因而它们之间具有数学意义上的可比性 。 政治价值取向不一致的两个变法 , 则为非同向变法 。 引入负数集概念之后 , 非同向变法也具有可比性 。 比如 , 商鞅变法与戊戌变法即非同向 。当研究课题需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变法的某一参量进行比较时 , 其建模基础就须借助非等量的传递性公理(transitive axioms of inequality) 。 非等量的传递性公理 , 也称为不等式的传递性公理 , 其严格数学表述为:设x,y,z为任意参量 , 则x>y>z→x>z上式表征 , 若x>y>z , 则x>z.例如 , 已知晚清预备立宪的变法力度大于当今河内改革 , 而河内改革的力度又大于平壤改革 , 则可推知晚清变法的力度大于平壤改革 。就任意社会-物理系统的参量比较而言 , 非等量的传递性可推广至更为抽象的一般情形 。 设U为任意系统的参量集合 , R为定义在U上的一个传递关系(transitive relation) , 且x∈U∧y∈U∧z∈U , 则:xRy∧yRz→xRz ,基于上式的谓词验算 , 可让历史学家在比较史学领域获得更为严谨的研究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