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消分挣千万:高科技系统,代替不了制度监管

——交警给人消分受贿千万:监管部门为何盲目自信?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 需要制度微调的“润物细无声”近日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7年 , 曾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 , 在全国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违法处罚系统中 , 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 , 或修改记录 , 通过“中间人”收受好处费 , 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 (新京报11月10日)交警消分挣千万:高科技系统,代替不了制度监管
在人们的认知中 , 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的记录是无法改变的 , 因为它全程留迹 , 谁登录过 , 做了哪些手脚 , 系统都会如实留下痕迹 。 而且 , 在这些重要系统中 , 更有着如区块链那样的防篡改保护技术 。因而如果不是这样的新闻 , 人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公安交通违法处罚系统也能通过个人篡改 。 更不能相信 , 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 , 或修改记录 , 竟然形成了专业中间人“带货”的产业链 。这个交警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 显然 ,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 从2011年至2017年是他与中间人合作“带货”的时间轴 , 然而 , 这个超长的时间轴 , 本身也是一个监管上超跨度的“空转”时间表 。 交警消分挣千万:高科技系统,代替不了制度监管
但问题是 , 在这么长的时间过程中 , 为何监管层面一直没有发觉?显然 , 这不是监管能力的问题 , 因为监管是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 它必须要履行职责 , 这是它有必要存在的前提和唯一依据 。同时 , 从法律赋权来说 , 监管部门可以合法使用的手段和技术 , 以及可以动用的各种资源 , 永远要高于大于被监管的对象 。 换言之 , “魔高一尺 , 道高一丈”应当是双方力量对比的常态 。然而 ,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 , 监管与被监管已经发生了本末倒置的变化 , 从而“魔高一尺 , 道高一丈”变成了“道高一尺 , 魔高一丈” 。 悬殊的力量对比 , 使这个交警的涉案过程坦坦地走了7年 , 这让人质疑监管到底是出了什么题?交警消分挣千万:高科技系统,代替不了制度监管
这件事的根本 , 其实存在着两个问题 , 一是高科技的系统是否就百分百地一劳永逸?二是监管部门的管理制度是否真的自信到了万无一失的地步?显然 , 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系统 , 无论它在创建时是多么的高精尖 。 同时 , 也不存在万无一失管理制度 , 无论它当初的设计是多么完美 。其实 , 无论是高科技的系统 , 还是监管部门的管理制度 , 都需要不断地优化升级和查漏补缺 。 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 其实也都深深溶入于这种对制度建设日常微调的“润物细无声”之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