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史上最“狠”双十一 连股价也打折?阿里市值两天蒸发8000亿港元


财联社11月11日讯 , 果不其然 , 今年的双十一再次引爆网友的消费热情 , 天猫、京东等多个平台的销售额纷纷刷新历史纪录 。 但与满屏飘红的销售数据相比 , 一众互联网巨头的股价却“绿”的让人发愁 。
【财联社|史上最“狠”双十一 连股价也打折?阿里市值两天蒸发8000亿港元】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小米等互联网巨头继昨天大跌后今日继续重挫 。
财联社|史上最“狠”双十一 连股价也打折?阿里市值两天蒸发800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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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 , 阿里巴巴港股两天累计下跌13.5% , 市值蒸发超8000亿港元 。 而隔夜阿里巴巴美股也大跌8.26% , 市值蒸发超649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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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认为 , 这或许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有关 , 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监管将迎来有力工具 。
征求意见稿内容不仅涉及广受批评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的界定等 , 也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VIE的特别考量 , 实现了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相关法律规范的新突破 。
机构认为反垄断加强不改互联网平台长期价值
中信证券今日研报指出 , 目前 , 我国前五的互联网平台(阿里巴巴、腾讯控股、美团、京东、拼多多)年初至今平均涨幅122% , 总市值达13.6万亿元 , 为万得全A总市值的16% 。
面临反垄断加强监管、新冠疫苗研发进度超预期推动线下复苏 , 相关龙头的估值短期或受到一定的压制 。
但是长期来看 , 互联网平台的集中度较高是消费互联网自然发展的结果 , 符合产业发展的基本逻辑 , 预期监管更多会推动平台公司改进业务规则和产品服务等 , 不改其长期市场地位和投资价值 。
《指南》主要内容:将《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互联网平台领域
中信证券认为 , 《指南》主要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 , 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 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基本原则是:营造公平竞争秩序 , 加强科学有效监管 ,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
主要针对的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经营者集中行为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 , 限制竞争行为等;其中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 。
反观美国的反垄断:科技巨头亦是关注重点
美国反垄断法律主要为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4年的《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及三部法律的修正案 , 执行机构为美司法部反垄断局(DOJ)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
回顾IBM、微软的反垄断调查 , 其指控核心分别聚焦硬件(IBM被指控垄断了洲际贸易和商业通用计算机)、软件层面(微软被指控垄断操作系统 , 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绑销售) 。 数字时代 , 美国监管主要关注科技巨头通过AI+数据进行非公平竞争、通过收购消除竞争、佣金价格过高等 。
美国公司应对策略:参考北美科技巨头 , 多以产品变革和缴纳罚款的方式和解
面临监管 , 在美国 , IBM和微软经历数年的反垄断诉讼;在欧美地区 , 各个科技巨头在产品改进和更新隐私政策等之后 , 多以缴纳罚款的方式与监管机构达成和解 。
国内监管加强 , 料将对相关公司的产品研发、平台开放、用户与商家拓展、产品定价等方面产生影响 , 国内科技巨头亦将在运营层面迎合监管要求 。
中信证券认为 , 可以从中长期维度 , 持续关注互联网平台巨头 , 关注互联网龙头在2B方面的边界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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