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优酷原总裁被判刑:受贿索贿800多万 每月付给情人2万

判处有期徒刑7年 。
【杨某|优酷原总裁被判刑:受贿索贿800多万 每月付给情人2万】近日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布《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 2016年至2018年 , 被告人杨某担任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期间 , 利用全面运营、管理相关平台的职务便利 , 收受、索取业务合作单位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 , 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
一审法院认为 , 杨某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且数额巨大 , 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 此外 , 对杨某开设在招商银行账户内八百五十五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 。
据第一财经等报道 , 该判决书所指杨某为优酷原总裁杨伟东 。 公开资料显示 , 出生于1973年的杨伟东 , 最早曾任职诺基亚 , 并一路升任至诺基亚大中国区市场营销总监 。 判决书显示 , 被告人杨某 , 男 , 1973年11月15日出生 , 与上述信息较为吻合 。
2013年3月 , 杨伟东在原优酷土豆董事长古永锵邀请下加入优酷土豆 , 最初的职位是优酷土豆高级副总裁和土豆网总裁 , 他也是优土合并后引入的首位外部高管 。 2015年11月 , 阿里巴巴宣布收购优酷土豆 。 两个月后 , 阿里大文娱板块设立 , 古永锵淡出 , 杨伟东开始向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汇报工作 。
2017年11月 , 俞永福卸任阿里巴巴集团大文娱董事长 , 杨伟东成为阿里大文娱首任轮值总裁 。 但仅在一年后 , 2018年12月4日 , 阿里巴巴旗下大文娱集团披露 , 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因经济问题 , 正配合警方调查 。 裁判文书也显示 , 杨某于2018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 , 2019年1月被逮捕 。
每月付给情人2万
据裁判文书 , 杨某在任职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期间 , 通过收受、索取五家业务合作单位贿赂款共计800余万元 , 帮助他人谋取利益 。
具体来看 , 包括合作单位天津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某财物40余万元 , "某传媒"负责人董某价值约300万元财物 , 浙江某影视有限公司在杭州、海南等地安排的酒店住宿、疗养等(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 某传媒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程某给付的返点费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 此外 , 杨某还向某(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王某索取人民币200万元等 。 收取上述费用后 , 杨某在项目合作中予以关照 。
值得注意的是 , 据杨某和其情人季某证言 , 除将索取的200万元转给情人季某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外 , 还曾打款400万以供情人季某购买房屋 。
据杨某自己的供述和辩解 , 证实其和季某是情人关系 。 其还表示 , "2018年7、8月 , 季某从某公司离职 , 一直不工作 , 他每月付给季某2万多元 , 只能维持季某的基本生活 , 她就建议季某去学习理财 , 之后她分别向王某、程诚借款200万元 , 转入季某提供的账户 , 由季某购买理财产品 。 "
据季某证言 , 2014年或2015年 , 季某和杨某成为情人关系 。 2018年4、5月 , 季某想换房子 , 就向杨某提出借款400万元 , 同年6月底 , 杨某说钱已经准备好了 , 季某将母亲聂某的招商银行账户发给杨某 , 几天后 , 有人分几笔向聂某的招商银行账户转账400万元 。
杨某|优酷原总裁被判刑:受贿索贿800多万 每月付给情人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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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在此过程中 , 2018年7月 , 杨某联系了某(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高级副总裁王某 , 杨某称朋友买房向自己借钱 , 但他当时手头上钱不够 , 问王某是否方便借给他 。 王某证言表示 , 自己当时手上也没有这么多钱 , 但答应帮杨某想办法 , 杨某说他朋友大概借半年 , 让其直接转给他朋友 。 之后王某再向段某借钱 , 并将杨某朋友的收款账号发给了段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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