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吃违章”受贿千万,权限不能有权没限

日前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布 , 2011年至2017年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 , 利用职务之便 , 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 , 或修改记录从而降低处罚金额 , 从而收取“好处费” , 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 (11月10日 中国新闻网)该事件中的涉案人是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 , 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 , 拥有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 。 而正是这样的权力 , 让他丢掉了自己的下限 , 也忘记了权力的边限 。交警本是道路的守护神 ,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 为大众创造一个安全协调的道路环境 。 处罚是为了教育违法人和制止错误的再次发生 , 如果抹去处罚只需要跑跑关系拿点钱 , 那么谁来为交通安全负责?是不遵守交通规则 , 花钱免罚的违法人 , 还是奔腾在千万条道路上的鲜活生命?当交警的职责被利益蒙蔽 , 作为权力的拥有者 , 他已经在金钱与良心的博弈中 , 丢掉了自己的下限 。机动车违章处理本来就是闭环作业 , 从开具罚单、查询记录到缴纳罚金 , 全流程留痕 , 却还是有人能钻制度的笼子 , 为己谋私利 。 这同时警醒当前 , 一方面权力设限落实不够 , 对违法事件处理的内部审核审批流转缺乏完善管理 , 后台监管力度小 , 让人忘记了权力的边界 , 踏出了错误的步伐 。 另一方面 , 从结果来看 , 没有人能逃脱法律的网笼 , 即使运用自己的小权能够帮助别人逃脱暂时的处罚 , 却终将因游离法律界限之外的行为付出代价 。 要知道 , 权力本有其界限 , 不可忘记 , 在此之外 , 法律的界限不能逾越 。其实 , 这样的事情不止一件 , 今年1月 , 河南省新郑市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 收受贿赂被查办;2019年黑龙江省伊春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帮人办好事” , 犯罪所得231万余元 。 这些犯罪者 , 手握一定的权力 , 就将这些权力与欲望勾连起来 , 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 , 不能正确认知权力的限 , 在撕开其虚无的权力外衣后 , 很快露出其贪婪与无知的面貌 。这些交警涉腐案件为交警机关和监管机关敲响了警钟 。 首先要从基础制度出发 , 查漏补缺 , 对权力分发和实施流程的漏洞下手 , 通过多环节分散权力 , 多流程互相监督来尽快完善体制;其次要加强纪检监管 , 多巡查多审核 , 让贪污腐败情况无所遁形;第三 , 要回归个人和职业本位 , 在其位 , 谋其政 , 要基于对自身职业的热爱 , 对自身职责的明确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 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的执法人 。来源:红网作者:王艾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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