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传媒|黑龙江兰西:拖欠工程款难煞振华公司( 三 )


2020年9月24日 , 康荣镇政府给张明君下发政府文件——康政发(2020)136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 主要内容如下:
接到你的信访件后 , 我镇高度重视 , 组成联合调查组 , 现就你反映的事项 , 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1、经过调查核实 , 支付给你公司的6000多万元 , 包括农民工工资1600多万元 , 尾欠你公司的余款是工程材料款、机械费等 , 不属于农民工工资 。
2、由于该建设项目没有全部完工 , 你反映尚欠8000多万元 , 暂时无法确认具体数字 , 我们已经聘请第三方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审核 , 待评估审核结果完成后才能确定最终欠款金额 。
3、还款方式:用玫瑰小镇49.98多万平方米镇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体或分块招商出租入股分红等形式 , 多方筹集 , 引入社会资金等来偿还此工程款 。
对于康荣镇政府的处理意见 , 振华公司不服:
1、支付给振华公司的6000多万元 , 不包括农民工工资1600多万元 , 2019年春节前签订的"不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是县劳动监察局张副局长按照县领导的意思逼我们签的 。
2、康荣镇政府给的还款方式不能接受 , 这遥遥无期 , 关键是违背了《框架协议书》关于付款的约定 。
3、项目没有全部完工指的是主体工程之外的消防设施安装等 , 这是因为政府不付工程款造成的 。 以需要评估为由拒不付款 , 与国务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悖 。
国务院下达第728号令 ,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该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 , 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 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四)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合同约定 , 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 "
张明君带着《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去找康荣镇领导请求他们履行合同 。
当时 , 王书记已经调到兰西县工信局当局长了 , 接替他的丛书记接待了张明君 。
"丛书记说 , 我们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 但是具体情况现在我还不了解 , 我得先了解情况 , 再跟县领导汇报 。 "张明君称 , "我去了几次 , 他都是这口气 。 这不是糊弄人玩吗?"
无奈之下 , 张明君就投诉到绥化市和黑龙江省清欠领导小组 , 此后相关领导找张明君谈话 。
"10月20日左右 , 丛书记等先找我谈话 , 随后徐副县长、韩副县长、怀副县长一起跟我谈 , 意思是:县委李书记同意付款 , 但要按照原来审计的结果(工程造价1.1亿多元)付款 , 且不付利息 。 我不同意 , 因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得非常清楚 , 政府的招投标项目不能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 应该执行中标价格 。 另外 , 该条例还非常清楚地规定政府延迟欠款应按每日万分之五付利息 。 要知道 , 我每天要支付5万多元利息 , 远远高于万分之五 。 他们依然坚持'按评估价给、利息不能支付'的说法 , 我反问 ,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得这么清楚 , 为什么不执行?有一位副县长竟然说'这个条例只是指导性意见' 。 这让我震惊不已 , 国务院下达指令颁布实施的条例 , 竟然被兰西县政府的领导当作指导意见!这次谈话没有任何结果 。 "
10月末 , 张明君只好向国务院清欠领导小组反映问题 。
而至今 , 振华公司已停摆3年 , 奄奄一息 。
"三年来 , 我像上班一样去兰西县政府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 , 却还有9400多万元怎么也要不回来 。 我光去找李书记就有5次 , 却一次都没见到 。 "眉头紧皱的振华公司法人代表张明君叹着气说 , "我为什么找李书记呢?因为在兰西县付款超过100万元都要经县财经委员会审批 , 而他就兼任这个委员会的主任 。 我每次去 , 都是办公室孙主任先接待 , 之后就多被以李书记没时间为由挡在了门外 。 最让我心凉的一次是去年八九月的那次 。 此前 , 我给李书记发去了信息请求支付工程款、给绥化市的曲书记发去短信反映相关问题 , 曲书记很快就回信息说正在督办 , 李书记却没回复 。 我就去找他 。 孙主任说'李书记今天不能有时间了 , 你明天再来吧' 。 第二天下午一点多我就到他办公室门外等 , 一直等到下班以后 , 孙主任去他办公室通报 , 可出来就告诉我'李书记说玫瑰小镇的事情去找康荣镇政府 , 他不接待' 。 我一下子就崩溃了 , 我和振华公司还有活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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