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学生家长叫爸妈的老师用再多家长群都无效

老师通过家长群对家长们发号施令、评头品足 , 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 家长们敢怒不敢言 。 有一个家长说:“为了让小孩能读一点书 , 我们家长比小孩都更辛苦!”老师通过即时的电子通讯工具与家长保持联系 , 似乎能及时交流信息 , 提高教育工作的效率 。 可是 , 手段是末 , 宗旨才是本 。 教育工作的宗旨就是培养学生的品格、文化素质和实际做事的能力 。 实际做事就应该实事求是 , 遵守规范 , 严谨认真 。在现实中 , 老师把学生的家长叫作“爸”或“妈”的现象比比皆是 。 例如 , 老师把学生李明的爸爸当面叫作“李明爸爸” , 在家长群里要求李明的家长把自己的名字标注为“李明爸爸”或“李明妈妈” , 其他家长的名字依此类推 。“李明爸爸”的本意是“李明的爸爸”还是“爸爸李明”?从汉语语法分析 , 毫无疑问应是后者 。 在英语中 , “李明爸爸”对应为“father Liming”, “李明的爸爸”对应为“Liming’father” 。两者的意思迥异 , 断然不可混淆 。 英语“Liming father”中的Liming 是同位语 , 而非定语 , 这与汉语语法中的同位语用法相同 。 可是 , 大部分教书育人的老师 , 竟然把两者混用 , 语文老师也不例外 。古人云: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 把同位语与定语混淆 , 这似乎是一个惯用法方面的小问题 , 其实不然 , 这说明治学不严谨 , 做事不认真 , 处世不客观 , 人云亦云 , 不独立思考 。 这样的老师培养的学生如果毕业后也做事不认真 , 处世不客观 , 就可能酿成大错 。在“世界一流”学府 , 他们可能把“立鸿鹄之志”表述为“立鸿浩之志” 。在制定国标时 , 他们可能把“公匙”与 “公勺”相混淆 。在立法时 , 他们可能把可回收的干纸板(可回收物概念)与“干垃圾”概念相混淆 。他们若当了采访人员 , 可能把“降低80%”表述为“降低5倍” 。他们若当了行长 , 还可能把“提高至4倍”表述为“提高4倍” 。……也许有人会说 , 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 文字游戏而已 。 可是 , 面对生死 , 他们还可能把“肯定人过人”判定为“有限人过人” 。 关乎生死 , 是不是大问题?本末倒置 , 怎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把学生家长叫爸妈的老师用再多家长群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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