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三部门:互联网平台不得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

本报讯 采访人员佘颖报道:11月6日 ,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 , 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 今年以来 , 线上经济在应对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 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 特别是在双11促销期间 , 竞争失序问题突出 。
会议强调 , 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直面存在的问题 , 承担起平台内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 , 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 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 会议从9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互联网平台|三部门:互联网平台不得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 , 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 , 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 , 或依托算法推荐等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 , 严控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和销售流通 ,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
履行入网经营者资格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 保证入网经营者注册、许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
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 提高广告品位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 。
加强对促销方案事前审查 , 加强对虚假打折行为管控 , 不得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
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 , 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 。 依法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 。
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使用与保护 , 严格防范个人信息数据被泄露和滥用 。
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