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隆华新材IPO募投计划略显随意 招股书多处内容仍需进一步修正( 二 )


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错误

招股书还披露 , 隆华新材的股票曾于2016年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 , 而在其本次创业板IPO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跟其新三板公告时的信息存在很多差异 , 虽然招股书对此做出解释 , 但其中一些解释仍然难以让人信服 , 存在一定的信息披露工作不严谨问题 。
例如 , 隆华新材在“新三板”披露的2017年年报显示 , 该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1354.46万元 , 占比14.96% , 而招股书显示2017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27659.59万元 , 占比19.37%;2018年年报跟招股书的差异金额更大 , 年报披露前五大客户金额为29476.73万元(占比16.43%) , 而招股书显示为43424.30万元(占比24.20%) , 差异超过亿元 。
【隆华新材|隆华新材IPO募投计划略显随意 招股书多处内容仍需进一步修正】对此情况 , 招股书解释为:“2017、2018年度报告前五大客户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差异主要系公司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在定期报告中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所致 , 系因统计口径问题形成的披露差异 , 不属于实质性差异 。 ”

对于这种未按“相关要求”披露的类似的情况其实还有一些 , 如在“新三板”年报中 , 公司2017~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金额分别为312.61万元、341.51万元 , 而在此次招股书中披露的金额却分别为493.06万元、353.85万元 。 其中差异原因 , 招股书解释称 , 该“披露差异系由统计口径差异造成 , 不属于实质性差异 。 ”
实际上该差异并非那么简单 , 涉嫌有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 招股书描述为:“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将2017年度为董监高发放的年终奖金统计至2017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同时在统计两名监事的薪酬时 , 误将2017年11月份工资数字当作12月份工资数字统计;未将2018年度为董监高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统计至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如此的描述很明显是存在财务会计工作的错误问题 。

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 , 在“新三板”披露的2018年年报中 , 存货周转率和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8.85和1.33 , 而在招股书中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84和1.34 , 虽然二者差异分别仅为0.01和-0.01 , 但是招股书对其中原因的解释就有点让人难以置信了 。 两次披露的同一存货周转率的差异原因是 , 2018年年报计算存货周转率的公式为营业成本除以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 而招股说明书计算公式为营业成本除以存货平均余额 。 改变计算口径是否妥当在此暂且不论 , 对每股净资产的披露差异的原因解释为“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就难以让人接受 。 不论如何 , 在数学上“四舍”的小数肯定不能“五入” , 其中必不会产生差异 。
以小见大 , 鉴于隆华新材上述信息披露明显存在的问题 , 我们仍然对隆华新材是否在其他方面的信息披露中也存在不可信的行为感到担忧 。
营业收入数据存疑
基于财务会计理论 , 《红周刊》采访人员对隆华新材的财务报表数据也进行了分析 , 发现其营业收入方面的相关数据在勾稽过程中也出现重大差异 。

招股书披露 , 隆华新材2019年的营业收入有202594.70万元 , 其中10637.80万元是外销收入(如附表所示) 。 我们对剔除了外销收入后的收入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 以月均收入按每个月对应的税率来测算税额 , 得知增值税销项税额大约为26394.07万元 。 综合起来 , 公司2019年含税营业收入为228988.77万元 。 理论上 , 我们可以在隆华新材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找到相关数据对2019年的含税营业收入形成合理的支撑 。
在同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 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218274万元 , 若冲抵预收款项增加额2371.94万元所对应的现金流量 , 则跟该年度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累计流入了215902.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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