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明确九方面要求!三部门联手规范线上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6日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 , 从九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
——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 ,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
 ——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 , 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 , 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 , 或依托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 , 严控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和销售流通 ,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
——严格履行入网经营者资格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 保证入网经营者注册、许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 不得销售来路不明、渠道非法 , 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 。
——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 提高广告品位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 。
——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 , 加强对虚假打折行为的管控 , 不得借助自身优势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
——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 , 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 。依法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 , 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
——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使用与保护 , 严格防范个人信息数据被泄露和滥用 。严控各类平台和App过度收集用户数据且泄露和滥用 , 避免电信欺诈等次生风险发生 。
——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
【电子商务|明确九方面要求!三部门联手规范线上经济秩序】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