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战敏律师|男子自愿参加公司训练,因同事失误自己受伤,同事是否需要担责?


【任战敏律师|男子自愿参加公司训练,因同事失误自己受伤,同事是否需要担责?】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男子自愿参加公司训练 , 因同事失误自己受伤 , 同事是否需要担责?
杭州的安先生说 , 自己与何先生同属一家公司 , 二人自愿参加公司组织的素质拓展训练活动 。 活动过程中 , 在划船比赛环节 , 何先生挥动船桨时不慎打中了自己 , 致使自己鼻梁骨断裂 , 及轻度脑震荡 。 安先生想知道 , 何先生对此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第一款之规定 ,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 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 , 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 从而明确了“自甘风险”行为人在不可预料范围内 , 对其他“自甘风险”行为人造成损害后的责任划分 , 这也是对民事主体“自甘风险”意思表示的合理尊重 。 何先生对损害的发生并非是故意为之 , 亦不属于重大过失 , 所以 , 何先先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任战敏律师|男子自愿参加公司训练,因同事失误自己受伤,同事是否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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