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遭“背刺”:AI开放平台名被合作方抢了

一个晚申请了46天的商标 , 让华为陷入一场持续数年的商标争夺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显示 , 因为其核心芯片上的移动计算架构HiAI被合作方抢注 , 华为在申请商标无效并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后 , 向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一审败诉 。HiAI是华为面向智能终端的AI能力开放平台 , 作为曾在麒麟970芯片上创新设计的移动计算架构 , 该系统目前已升级到HiAI 3.0 , 支持多终端共享AI算力 。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 , HiAI作为第9类商品商标 , 目前仍处于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风台”)手中 。华为遭“背刺”:AI开放平台名被合作方抢了
华为展示的HiAI移动计算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裁定 , 亮风台注册的HiAI商标在智能眼镜、数据处理设备等7项商品中无效 , 但在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商品中 , 合法 。在商标官司背后 , 华为与亮风台仍在HiAI商标上针对不同类别进行申请 , 双方对于这一商标的争夺从法庭延伸到注册 。相关知产专家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n)表示 , 同一个大类中的不同商品分属不同主体 , 容易导致争议纠纷及市场的认知偏差 , 白热化的商标竞争对利益相关方的商业发展并不利 , 而争议商标流入市场 , 也给商业秩序带来不利影响 。晚申请46天 , 商标已在他人手2017年9 月 2 日 , 在德国柏林举行的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上 , 华为正式发布了全球首款移动端人工智能芯片麒麟 970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麒麟970芯片最大的特征 , 是设立了一个专门的AI硬件处理单元NPU(神经元网络)来处理海量的AI数据 。 这一华为的核心芯片采用了HiAI移动计算架构 , AI性能密度大幅优于CPU和GPU 。2017年9月25日 , 华为还向媒体展示其HiAI的人工智能特性 。 公开资料显示 , 继2017年推出HiAI移动开放平台后 , 2018年 , 在麒麟980强劲AI运算力赋能下 , 华为推出HiAI生态2.0 , 提升开发集成效率;2019年 11月 , 华为发布了HUAWEI HiAI 3.0 。华为遭“背刺”:AI开放平台名被合作方抢了
华为开始对HiAI商标布局据新浪科技2019年11月报道 , HUAWEI HiAI 有超过4000家合作伙伴加入 , 日活用户接近1亿 。然而 , 尴尬的是 , 等到华为去申请HiAI商标时 , 发现已被合作伙们“捷足先登” 。澎湃新闻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 , 2017年11月10日 , 华为通过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HiAI商标用于第9大类商品和服务 。 但2018年7月10日 , 华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原来 , 比华为申请商标早46天 , 2017年9月25日 , 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代理机构 , 提交了HiAI第9类商标注册申请 , 2018年9月14日 , 亮风台的申请获得注册公告 , 成功拥有HiAI第9类商标权 。华为遭“背刺”:AI开放平台名被合作方抢了
亮风台公司获得的HiAI商标华为申请对方商标“全部无效”没有成功华为对亮风台公司并不陌生 , 相反 , 双方还是重要的合作伙伴 。据华为后来提交法庭的证据显示 , 早在2017年5月31日 , 亮风台就来华为沟通交流 , 并举行了会议 , 随后 , 双方多次往来邮件联系 。 2018年6月 , 华为完成5G研发试验第三阶段NSA测试 , 与亮风台合作展示AR 5G应用商用场景 。 同时 , 华为还与亮风台在智能终端领域展开合作 , 并在DigiX2018华为终端·全球合作伙伴及开发者大会上 , 亮风台获华为AR“合作共赢奖” 。此外 , 2019年3月21日 , 在福州举行的“因聚而生·智能进化”华为中国生态伙伴大会上 , 华为给受邀参加的合作伙伴亮风台颁发了华为“价值合作伙伴奖” 。在发现HiAI商标被亮风台“抢注”之后 , 华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亮风台注册的HiAI第26602286号商标宣告无效 。华为认为 , 亮风台的行为属于《商标法》(2014年)第三十二条所禁止的 ,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之情形 。但亮风台认为 , 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完全系善意:Hi , 是英文“你好”的意思 , AI是人工智能英文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缩写 。 Hi与Ai并非臆造词汇 , 均具有正面意义 , 同业者共同想到的可能性极高 , 不应因原告的庞大体量及市场影响力而受到特别优待 , 否则 , 难免有违市场自由竞争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4月1日作出裁定:不支持华为关于亮风台“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的主张 。 但认为 , 亮风台基于除代理或代表关系外的其他关系 , 在应知或明知他人商标而将HiAI商标在智能眼镜(数据处理)等7类商品上进行注册 , 已构成2014年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所指之情形 。 因而裁定诉争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 , 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澎湃新闻比对亮风台HiAI商标的注册信息 , 其被“无效”的商品种类是:智能眼镜(数据处理)、数据处理设备、处理数字图像用计算机软件、音频和视频设备操作控制用计算机软件、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网络通讯设备、图像扫描仪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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