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说股事|深交所发出“最后通牒” 对上市公司回复函监管不能太温柔( 二 )


深交所要对豫金刚石动真格的 , 这是市场所期待的 。 作为监管部门 , 在对上市公司回复函的监管问题上 , 确实不能太温柔 。 豫金刚石之所以敢于一次次不回复交易所的监管函件 , 很显然就是由于深交所在对待回复函监管的问题上太温柔了的缘故 。 如果从一开始就对上市公司回复函严厉监管 , 只要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回复 , 就作出相应的处罚 , 又哪来豫金刚石这样不把监管函件放在眼里的事情发生呢?这很显然是被监管者“惯坏”了的 , 是“宠”出来的 。
不仅如此 , 就算这次深交所对豫金刚石下达“最后通牒” , 但这其中仍然还是有“太温柔”之处 。 比如 , 深交所的“关注函”给出的回复期限是112日:“请你公司在 202011 2 日前说明对上述事项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且可在一个月内解决 , 并披露董事会意见 。 ”但执行“最后通牒”时却变成了1127日:“若你公司在 11 27 日前仍未回复本所问询或上述情形仍未消除的” , 这无形之中又延长了25天的时间 。 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及时性 , 将91日问询的内容 , 一直拖到1127日来回复 , 这哪里还有及时性了呢?而且市场也早就发生了变化 。 如91日 , 该公司股价只有3.06元 , 而1021日 , 股价曾达到8.67元 , 涨幅高达183.33% 。 如此一来 , 还有什么事情在这个时间段里是不能变化的呢?
因此 , 从监管的角度来说 , 对上市公司回复函监管不能太温柔 。 该断当断 , 而决不拖泥带水 , 只有如此 , 才能更好发挥监管的威力 , 让市场监管真正起到监管应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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