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说股事|深交所发出“最后通牒” 对上市公司回复函监管不能太温柔


1028日 , 豫金刚石董事会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显示 , 深交所已向豫金刚石发出最后通牒 。 根据豫金刚石公告 , 深交所先后于91日、14日向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公司说明相关问题 , 公司均未回复 。 为此 , 深交所“关注函”表示 , 如果在1127日前公司仍未回复问询 , 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相关停复牌处理 。
对公司股票实行ST+停牌处理 , 这是交易所层面所能作出的最严厉的处罚了 。 很显然 , 深交所对于豫金刚石不回复监管部门函件的做法“很生气” , 所以带来的后果“很严重” 。 为此 ,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明确表示:我部先后于 9 1 日、9 14 日向你公司发出函件(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13 号、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435 号) , 要求公司核实说明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及预计解决期限 。 截至 10 26 日 , 你公司均未回复相关问题 。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 , 请你公司在 202011 2 日前说明对上述事项是否有可行的解决方案且可在一个月内解决 , 并披露董事会意见 。
深交所“关注函”同时表示:请你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4.2.2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1.7 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 督促公司及时回复本所问询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若你公司仍未按期如实回复 , 我部将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2.3 条、第 12.4 条、第 12.6 条的规定对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实施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 , 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包括及时回复监管函所提出的问题 , 这是上市公司应尽的本份 。 但很显然 , 豫金刚石并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 而是将监管部门的“问询函”及“关注函”等当成了儿戏 。
海洲说股事|深交所发出“最后通牒” 对上市公司回复函监管不能太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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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媒体的报道来看 , 豫金刚石不回复监管函件是有历史和传统的 。 深交所监管信息显示 , 今年以来 , 豫金刚石已经收到了10份监管函件 , 包括8份关注函和2份定期报告问询函 。 但这些函件多数均未回复 。 可见 , 豫金刚石未回复深交所9 1 日、9 14 日的函件只是其未回复函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 。 一家上市公司可以如此不把监管函件当一回事 , 这也足见该公司管理水平之低劣 , 公司高管法律意识之淡薄了 。 这也难怪这一次深交所要“大刑伺候” , 不仅要对公司股票实行“ST+停牌”处理 , 而且还要对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实施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 深交所这也是被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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