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物业“全取消”?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获得一笔可靠收入!( 二 )


近几年 , 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 。 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 , 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 2020年以来 , 大多数物业能够与地方、志愿者联手 , 形成基层的坚强堡垒 , 成绩值得肯定 。 更何况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不少物业兢兢业业、服务有方 , 深得业主信赖 , 不应将其“一刀切”对待 。
可见 , 取消物业在短期内 , 应该是不可行的 。 但是根据新的《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 业主们将获得一笔长期收入 , 有的小区业主已经受益 。 《物权法》规定 , 小区的专属区域营收、支配、处置权归属专属人 , 小区的公共区域营收、支配、处置权归属公共区域所有人 。 小区的电梯井、公共走廊、大门口等共有部分 , 属于业主们共同所有 , 所以营收权益属于集体业主 。
物业|物业“全取消”?央媒8字回应,新规下业主获得一笔可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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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物业条例》45条也有相关规定 , 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权和营收权属于全体业主 。 2020年以来 , 深圳、北京、山东等城市陆续出台了《本城市的物业管理条例》 , 都对小区的公共营收做出规定:归业主所有 。 当然了 , 这部分收入并不是归业主某个人 , 而是应该由小区成立业委会 , 业委会进行管理、使用、分配 。
而现阶段呢?多数小区没有业委会 , 对公共区域的营收权更无从谈起 , 所以都被物业公司见缝插针拿走了 , 这无形之中就相当于免费侵占了业主的收益权 。 要知道 , 很多小区通过这部分收益 , 不仅不用业主缴纳物业费 , 而且还有盈余 , 例如陕西一小区 , 1年下来 , 小区公共区域营收扣除所有费用之后 , 剩下了80万元分配给每个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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