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道光年间一起命案为争家产、族亲起纷争酿成命案( 四 )


福建臬司将一干犯证提到省城 , 遂一研讯 。 公堂之上 , 谢氏、黄氏哭喊冤枉 , 冬梅也全部推翻原供 。 质之张梦兰 , 张说验尸时查明两处刀痕 , 显系凶杀;查阅案卷 , 尸格却填明一伤 。 疑义重重 , 梟司将原审推翻 , 禀报福建巡抚魏元烺、闽浙总督程祖洛 。
督、抚依据清朝定制 , 不敢拖延隐瞒人命重案 , 立即转奏清廷 。 道光览奏 , 降旨将张梦兰先行革职 , 命总督巡抚亲自审理 , 务必查明真情 。
程祖洛和魏元烺遵旨分析原案卷宗 , 认为:断定得自杀还是他杀 , 关键有二:一、东宅大门当夜究竞闩死还是未关 , 二 , 得姑伤痕是一处还是两处;如系他杀 , 必须查明嫌疑者与死者的关系 , 有无杀人动机 。 要査清上述点 , 最重要的人证应是冬梅 。 据此 , 立传冬梅审讯 。 升堂一看 , 冬梅年幼无知 , 言语含糊 , 一经恐吓 , 又信口乱供 ,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 一无所获 。

审讯无法突破 , 他们改变方略 , 派出得力捕役 , 乔装打扮 , 前往光泽县密访 。 通过密访侦悉:谢氏行为不端 , 与得姑有积怨;黄氏与谢氏表面相安 , 实际上隔阂甚深 , 而她与得姑关系亲密 , 无话不谈;发案后李贵渠行踪诡秘 , 疑点很多;李蔼得和李方仔则逃之夭夭 , 拒不到案;李大雅被禁锢在家 。
依据新的线索 , 又增传新的证人 , 隔离研讯 。 李蔼得以生前曾磨尖刀为证 , 一口咬定李得姑是自杀 。 小官氏则坚称当夜院门未关 , 得姑磨刀是为了刮洗箱笼 。 李大雅当堂供出在李熊房内发现众人计议及被喝骂锁禁的情况 。
再讯黄氏 , 她供出李细妹当夜神色可疑 , 次日被送回娘家 , 不久即出嫁的情节 。 立提李细妹追问 , 她供述了谢氏伪称老官氏病重 , 叫她唤出得姑 , 空草坪上李贵渠等暗中劫持等关键情节 , 案情趋于明晰 。
为了确认尸体伤痕 , 督、抚又严讯高洸 。 高洸一见苗头不对 , 立即把李贵渠行贿、官鹏出谋、改写尸格等全盘托出 。 官员们决定开棺重验得姑尸身 。 经过仔细勘察 , 心坎、肚腹两处刀痕历历可见 , 而且能够辨识一刀为生前所戳 , 一刀为死后捅入 , 另外 , 颈部也有明显勒痕 。
犯罪|道光年间一起命案为争家产、族亲起纷争酿成命案
本文插图

证据确凿 , 李方仔等供认了作案经过 , 李贵渠知道罪行无法掩饰 , 畏刑自尽 。
一件谋杀案件终于查清 。 依据《大清律例》 , 首犯李贵渠已死不议;主犯李熊是死者堂弟 , 处以斩刑 , 立即执行 。 主犯李蔼得、李方仔是死者族兄 , 尊长杀卑幼从轻发落 , 只处绞监侯 。 谢氏并非李贵沿“明媒正娶” , 不承认她与得姑有母女关系 , 依常人论罪 , 亦处绞监侯 。 其他人犯各担罪责 , 分处流、徒杖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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