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详解“今日油条”是否侵权( 二 )


“傍大牌”最高可罚500万元
对自己的商标注册“傍大牌”行为 , 今日油条公司负责人解释称:“天天刷今日头条APP , 是忠实用户 , ‘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 ”该公司还发布“公开信” , 称要以头条为榜样 , 做老百姓喜爱的早餐品牌 。
“如果报道属实 , 今日油条公司负责人的话恰恰说明他的主观故意 , 在案件事实认定上将对该企业不利 。 ”吴新华认为 。
按照商标法规定 ,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 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 情节严重的 , 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
近几年 , 我国对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 2019年4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 , 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 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 , 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 修改条款已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
“经营者必须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 尊重他人在先商标权益 , ‘傍大牌’一时爽 , 算后账泪两行 , 恶意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 。 ”吴新华提醒 , “另外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 禁止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 今日油条公司在店面招牌上使用的字体图案跟今日头条商标非常近似 , 也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 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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