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宋青书、宋红书叫“上门按摩服务”后齐丧命,算工伤?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近几年 , 光明市在郊区发现了金矿 , 发展蒸蒸日上 。2020年初 , 在日月市工作的宋青书受公司派遣 , 前来光明市出差 , 与当地一家公司洽谈金矿开发事宜 。谈完公事后 , 宋青书和在该市某公司担任保安队长的弟弟宋红书把酒言欢 , 酒足饭饱后 , 兄弟二人便分道扬镳 , 一人回酒店休息 , 一人回公司值班 。
工伤|宋青书、宋红书叫“上门按摩服务”后齐丧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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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宋青书 , 连续出差奔波早已疲惫不堪 , 回到酒店后拨通按摩店老板电话 , 预约按摩技师上门提供服务 。哪成想 , 按摩技师小若上门后 , 两人交谈十几分钟后宋青书就闭上眼“睡”着了 , 任谁也无法叫醒他 。酒店管理人员将他送到医院 ,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而另一边 , 宋红书一人在保安室值班 , 越发觉得无聊 , 打电话给按摩店老板 , 暗示要找能提供特殊服务的按摩技师 。谈好价钱后 , 按摩技师小皂按照约定“上门服务” 。事后 , 宋红书突然面部朝下倒地不起 , 口喘粗气 。小皂采取简单急救措施的同时拨通了120 , 医生抵达保安室时 , 宋红书已经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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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 宋红书所说的特殊服务是嫖娼 , 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 但宋红书已经死亡 , 此事就不再对他进行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 卖淫、嫖娼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夜之间 , 宋青书、宋红书兄弟二人双双丧命 , 一个是在出差期间 , 一个是在保安室内 , 引出另外一个问题:这二人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呢?日月市、光明市两地的人社局认为 , 二人的死亡事故不属于工伤 , 亦不属视同工伤 。
宋青书生前供职的公司、宋红书的儿子宋小白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宋青书就职的公司向日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请求撤销日月市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对宋青书的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重新作出认定 。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 , 也称作职业伤害 。是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伤害 , 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认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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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宋青书突发疾病发生在接受按摩服务过程中 , 接受按摩服务不能认定为与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指派任务相关的活动 。日月市人社局认定宋青书死亡事故不属于工伤 , 亦不属视同工伤 , 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 , 程序合法 ,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公司不服 , 提起上诉表示 , 宋青书是业务经理 , 一年中有八个月的时间在出差 , 频繁而高强度的外派工作导致其身体产生了疲惫和劳累感 , 宋青书虽非在商谈生意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 , 但其系因工作任务劳累为缓解身体疲惫进行按摩 , 在宾馆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 , 应当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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