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预算定额停发,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对谁最有利?( 七 )
7.1、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31日 , 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 ,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 采用总价合同的 , 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 , 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
7.2、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2020年6月8日 , 住建部发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明确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 ,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 , 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 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7.3、江苏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
2020年7月22日 ,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管理:企业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 , ,,,,,, 。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范围 , 合理确定价格调整和计量支付条款 。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 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况外 , 合同价款一般不予调整;期中支付、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部分进行费用审核 , 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审核 。
7.4、浙江住建厅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
2020年8月5日 , 浙江住建厅发布工程总承包发展实施意见:工程总承包合同宜采用总价合同 , 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情形外 , 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住建部发布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合同示范文本 , 江苏、浙江住建厅工程总承包实施意见均一再强调:工程总承包合同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 。
7.5、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不适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适合选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总价合同模式 , 不适合选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
有部分工程总承包合同采用预算定额计价模式 , 签约按照当地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下浮费率 ,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这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计价模式缺点是:
1)、预算定额单价合同模式 , 工程总承包商通常会选择结算时最有利于自己利润最大化方向进行设计 , 工程造价风险中量的风险又转移回归到了发包人 , 工程造价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2)、预算定额单价模式无法调动工程总承包商设计优化的积极性 , 在利润最大化趋利的原则下 , 承包人不会站在发包人角度来控制成本 , 节约社会投资 , 更谈不上引领建筑业健康发展;
3)、预算定额单价模式优点仅在于快速确定承包人 , 大幅度节省招投标时间 , 但发包人管理成本较高 , 需在图纸设计阶段加强监管 , 施工过程中、结算时对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 , 结算工作量巨大 , 结算阶段和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斗智斗勇 , 难以有效监管和节省投资 。
4)、预算定额下浮方式计价又回归了政府定价的价格形式 , 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 , 更难以调动承包商的积极性 。
八、消耗量定额频繁修订
政府定价、带价的预算定额是带有显著计划经济烙印的产物;不扔掉政府定价这根拐杖是无法做到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8.1、消耗量定额特点
相比带价的预算定额 , 不带价消耗量定额是适用于目前市场经济下市场询价、自主竞争报价的清单计价模式的重要参考依据;
预算定额“量价合一” , 政府定价;消耗量定额“量价分离” , 市场询价;
消耗量定额是指完成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安装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
消耗量定额是只有人材机消耗量没有价格的定额 , 充分体现了量、价分离;报价可以参照消耗量 , 完全放弃预算定额的政府定价标准 , 可以最大范围、最大幅度解放定额基价的束缚 , 发挥投标人自主投标报价的优势;
推荐阅读
- kab|预算没花完,不是节约是经营有问题
- 中新经纬|2021年中小机场补贴预算方案公布:茅台机场获1498万
- 51社保|重要通知!社保减免缓政策即将到期,企业明年预算上涨!送你三个成本策略与四个合规意识
- 北青网|美国2020财年预算赤字达3.1万亿美元 债务规模超过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