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安检|“黑老大”办公室竟养着海龟!就是它,撕开了更大内幕( 三 )


二是通过嫌疑人的职业身份来确定 , 如部分嫌疑人为经营海龟观赏鱼业务的 , 只要上游发货单上有指向是其购买、出售海龟 , 那么一般认定其购买的是海龟 。
三是通过终端的购买者家里海水鱼缸、维护、保养记录和购买价格来确定 。海龟对饮食、水温、咸度等要求非常挑剔 , 饲养不当很容易导致生病甚至死亡 , 个人购买者往往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调养海龟;另外 , 购买的价值高达数千元乃至数万元 , 这种高价指向的也是珍贵濒危野生海龟 。
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精准的证据工作 , 不仅完善了证据链、有效打击了此类犯罪 , 也拯救了一批海龟 。多名购买者在公安机关与他们联系、确认情况后 , 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主动将海龟送到了当地渔政部门 。
据悉 , 截至2020年9月18日 , 该系列案件 , 检察院共批捕4件11人;起诉32件60人12单位 , 其中16件案件已判决 , 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处相应的罚金 。
启动保护海龟公益诉讼
徐州铁检院将此案向江苏省检察院作了汇报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副检察长汪莉指示:在办好刑事案件的同时 , 公益诉讼工作要跟上 。徐州铁检院立即召开检察长办公会 , 指令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 , 由副检察长钟帅任组长、检察官范璞、周庆永和检察官助理郑小佩组成 。
办案组立即开展工作 , 先后咨询了办理过类似案件的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研究员仲霞铭、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计翔等专家学者 , 查阅了近年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部分判决书 , 初步确定本案公益诉讼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
一是海龟价值认定;二是诉讼请求事项;三是民事责任分担等方面 。随后 , 办案组将公益诉讼工作的每一项工作细化 , 完成了公告程序 , 委托专家进行了生态损害评估 , 完成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查起诉报告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 , 完成了公益诉讼的全部诉前工作 。
2020年8月9日,第一批涉案海龟在海南省陵水县分界洲岛水域被放归大海 。9月21日 , 徐州铁检院对海口一木海洋之家水产品有限公司、欧玉叶等9人3单位非法交易海龟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索赔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计4000余万元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时磊表示 , 公益诉讼的首要任务是维护涉案海龟背后的生态利益 , 也就是尽快把海龟送回大海 。“如果在追查过程中 , 海龟都死了 , 生态损失无法挽回 , 办案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
《方圆》采访人员丨张振华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苏唯
来源:作者:方圆 张振华 陈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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