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读|伤人的动物该“判死刑”吗?( 三 )


熊本身就是被迫在动物园过监禁生活的“囚犯” , 希望大家理智看待这个悲剧 , 也不要把动物园管理漏洞造成的失误怪到熊身上 。
熊又不是动物园的临时工!
邱之岫. 野生动物侵权法律探讨[J]. 行政与法, 2006.
刘文燕. 论野生动物致害的生态法律责任[C]// 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2004:27-28.
刘文燕. 论野生动物致害的生态法律责任[J]. 野生动物学报(2):27-28.
谭邦杰. 老虎为什么吃人[J]. 中国科技纵横, 2003(2):10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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