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乱扔烟头引发火灾,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乱扔烟头引发火灾 , 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楚天都市报10月23日讯(采访人员叶文波 通讯员汉消实习生肖红)今年6月 , 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Happy站台美食购物广场处发生起火 , 引发社会关注 。 今日 , 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从武汉消防获悉 , 起火原因系遗留火种即烟头引燃杂物间可燃物引发火灾 , 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
今年6月9日傍晚 , 有网友称江汉路一美食购物广场里有很大的浓烟 , 起火的地方位于地下一层Happy站台美食购物广场 。 事发6时35分左右 , 当时正是晚饭时间 , 有多人在里面吃晚饭 , 因为起火都被疏散出来 。 失火的是进入该广场的一部手扶电梯下的杂物起火 , 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 , 立即调集江汉路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 6时59分火灾被扑灭 。 此次火灾烧毁室内纸箱、纸盒等杂物 , 以及建筑负一层1、2号手扶电梯 , 部分商场内服装受到烟熏 , 过火面积约3平米 , 无人员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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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 , 公安、消防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 起火部位没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 , 杂物间内没有敷设电气线路 , 没有使用照明灯具等其他电器设备 , 在杂物间西侧地面发现有残余的烟头 。 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录像 , 发生火灾前一个小时内杂物间无人员进出 , 然而 , 在杂物间上方的手扶电梯处 , 火灾发生前有人员在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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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商场不能抽烟 , 但以前看到很多顾客走累了就坐在那里抽烟……”兰某某接受调查时表示 , 他在江汉路某商场一楼的某牛肉饼店上班 , 当天下午5时30分许 , 他和同事李某在电梯下方的楼梯间休息 , 休息期间他抽了两支烟 , 同事李某抽了一支烟 , 6时30分许 , 他们离开了楼梯间回店里上班 , 上班没多久就看到商场往外冒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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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通过多方调查取证 , 认定起火原因系遗留火种即烟头引燃杂物间内可燃物引发的火灾 。 公安部门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 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兰某某及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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