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四川新闻网创业板IPO过会,将成为A股第3家新闻类媒体上市公司


文/西风
10月23日 ,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IPO获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 , 获得证监会注册后 , 将成为A股继***(603000)、***(603888)之后第三家新闻类媒体上市公司、A股第一家地方级的新闻类媒体上市公司 。 招股书披露:公司是一家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新媒体企业 , 是四川省重点文化传媒产业集团 , 四川省主流媒体 , 是四川省门户网站 , 已建立起多个以时政新闻为主、民生资讯为辅的信息传播和媒体交互平台 , 旗下拥有四川新闻网、四川发布、四川手机报、中国西部网、麻辣社区等新媒体平台 。
ipo|四川新闻网创业板IPO过会,将成为A股第3家新闻类媒体上市公司
本文插图

一、实际控制人是四川省委宣传部
公司前身四川手机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 , 2012年12月更名为四川新闻网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2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目前总股本1亿股 。 截至2020年6月末员工总数441人 。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省新传媒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60% 。 间接控股股东为四川省新闻中心 , 持有四川新传媒100%股权 。 四川省新闻中心的举办人和主管单位为四川省委宣传部 。 因此 , 四川省委宣传部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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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坎坷上市路 , 曾被现场检查、IPO曾被否决
公司早在2014年12月23日申报创业板IPO , 2015年4月24日被抽签选中接受现场检查 。 2016年8月26日更新申报 , 2016年12月9日被创业板发审委否决 。 彼时 , 创业板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如下:
1、根据申请文件 , (1)发行人在部分手机报中没有向技术提供方分成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向技术提供方支付其他费用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手机报的月均计费用户数呈现加速下滑趋势的原因及风险 。 (2)成都网泰于2015年7月设立 , 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144.86万元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部分代理客户直接与公交传媒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发行人提供代理服务的内容 , 发行人确认代理费收入的依据及对应的成本费用 。 (3)发行人协助客户对舆情危机进行妥善处理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业务模式及对应的成本费用 。 (4)招股书披露群发外呼是移动数据业务重要的推广方式 , 也是发行人手机报业务保持用户规模的重要手段 , 由于监管原因2015年停止了该模式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群发外呼合规性及该模式终止对发行人的影响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媒介代理及舆情管理业务是否构成发行人持续性业务 。

2、根据申请文件 , 关于现金收付、合同、市场推广等方面 , (1)发行人存在对部分CP的劳务费采购用现金支付的情形 , 对应业务未签订合同也无对应发票;发行人未与部分编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报告期内存在现金支付行业版编辑人员工资的情形;宣传费收入存在直接收取客户现金及客户款项集中通过个人卡转款至发行人账户的行为;存在付款时登记的收款方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 , 对广告公司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个人的情形 。 (2)2013年、201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分别为902万元、995万元 , 外呼费和群发费的占比较大 , 大部分市场推广费未签订合同 , 且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 2013年、2014年超过5万元的现金支出金额为630.60万元和451.50万元 。 请保荐代表人对与发行人上述事项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执行的有效性说明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

3、根据申请文件 , 2014年1月发行人与蓉塬置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文件 , 购买其与四川省新闻中心联合开发的新雨香沁项目约6,715.33平方米的房屋 。 双方于2015年11月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二》 。 蓉塬置业现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新传媒公司100%股权控制的企业 。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花晓寅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任蓉塬置业董事长 , 同期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王刚、李铭海任蓉塬置业董事 。 上述物业类别显示为住宅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上述房屋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决策程序的合规性;(2)发行人2014年支付关联方购房款7,188.18万元 , 一直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反映而没有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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