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宏达矿业收212万元预处罚实控人再遭终身禁入,“中技系”分崩离析股民索赔诉讼提上日程


股票|宏达矿业收212万元预处罚实控人再遭终身禁入,“中技系”分崩离析股民索赔诉讼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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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立骏
继ST尤夫(002427)、*ST富控(600634)之后 , 历时逾两年 , 中国证监会对原A股“中技系”第三家上市公司宏达矿业(600532)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也调查完毕并有了结论 , 实控人颜静刚第三次面临被警告罚款并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预处罚 。
宏达矿业最新公告显示 , 公司此前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 2020年10月21日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
经查明 , 宏达矿业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 致其2016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 2016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 构成《证券法》所述虚假陈述行为 。 证监会依法拟决定 , 对宏达矿业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实控人颜静刚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11名责任人给予警告 , 并处以3万—20万元不等罚款 。 各项拟罚款合计212万元 。 此外 , 证监会拟决定对颜静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告知书揭示了宏达矿业涉嫌违法的事实: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 , 颜静刚为宏达矿业实际控制人 , 期间颜静刚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宏达矿业的关联方 。 2016年、2017年 , 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分别向武汉光谷科信小贷借款0.6亿元、0.3亿元 , 向刘小娟借款0.25亿元 。 2016年1月 , 宏达矿业全资子公司东平宏达与上海中吉物流签订购销合同 , 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代东平宏达向中吉物流支付预付款0.49亿元 。 2017年1月 , 临淄宏达与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上海攀定签订购销合同 , 临淄宏达向上海攀定支付预付款1亿元 。 上述多笔款项均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公司的账户或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 。 此外 , 宏达矿业与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上海品田创投共同投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宏达矿业累计出资5.5亿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 , 上述关联交易分别新增金额6.59亿元、1.55亿元 , 分别占宏达矿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75%、8.13% , 宏达矿业未依规在对应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同时 , 宏达矿业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 , 导致相应年度、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少计负债 , 存在虚假记载 。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2016年 , 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宏啸科技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4.30 亿元 , 其中 , 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22.30亿元 , 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6% , 2017年 , 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精银医疗、临淄宏达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7.25亿元 , 其中 , 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23.15亿元 , 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9% 。
宏达矿业未依规及时披露上述其签订担保合同及对外提供担保的重大事项 , 且未依规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发生的关联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 其中 , 2016年半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0.55亿元 , 为关联担保;2016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24.30亿元 , 其中关联担保22.30亿元;2017年半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21.10亿元 , 其中关联担保18亿元;2017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27.25亿元 , 其中关联担保23.15亿元 。 以上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指出 , 宏达矿业不久应会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的规定 , 受损投资者已可着手准备索赔诉讼 。 凡2016年1月5日至2018年2月8日期间买入宏达矿业 , 且2018年2月8日收盘仍持有该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 , 可发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追寻胜诉网”或加微信jiti515提交获赔报名申请 。 2018年3月末 , 公司股东1637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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