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教师资格考试月底进行 这些情况需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_原题为 教师资格考试月底进行 这些情况需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信网10月23日讯近日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致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 提醒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和安全防疫工作 。
【核酸|教师资格考试月底进行 这些情况需提供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 。 考生需在10月26日至30日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 , 准确掌握各科目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 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 。
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 , 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 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考前考生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 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 , 无需向考点出示 。
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 , 在个人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 , 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 , 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
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 ,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 , 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考区的 , 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 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 , 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 。 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 , 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 。 体温≥37.3℃的考生 , 须进行体温复测 。 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 , 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 , 能继续参加考试的 , 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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