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 建行、农行、中行被罚4087万

中华网财经讯 , 据央行网站消息 , 近日 , 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 ,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 , 分别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 人民银行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 , 约谈相关金融机构 , 责令其立即整改 。 相关金融机构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 聚焦具体问题 , 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管理机制 , 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
同日公开披露的罚单进一步显示 , 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日前被罚1223万 。 建设银行的三家分行都存在此违法行为 , 所属辖区人行中心支行分别对其处罚款1406万元、514万元和533万元 。 另有多位相关负责人领罚 。 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被处罚款411万元 。 从地方分行此前因违法违规行为所领罚单数额来看 , 央行对这些机构的处罚金额合计高达4087万元 。
处罚信息显示 , 中国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存在的违法行为类型有以下两方面 , 一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二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 泄露客户信息 。 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处罚 , 并处罚款1223万元 。
金融|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 建行、农行、中行被罚40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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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该行相关负责人也收到处罚 。 农业银行江北支行行长葛某东 , 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被罚1.75万元 。 江北支行营业室员工丁某洋 , 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被罚3万元 。
除农业银行外 , 建设银行也有同样的违规行为 。 根据处罚信息 ,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东营分行和娄底市分行都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 , 人民银行德阳中心支行、东营中心支行和长沙中心支行分别对其处罚款1406万元、514万元和5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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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 建行、农行、中行被罚4087万】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 , 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 , 对其处以罚款411万元 。
金融|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 建行、农行、中行被罚408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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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 近年来 , 金融机构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 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 但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无视法律和规定 , 严重侵害了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 , 甚至泄露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相关信息 , 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意识不足 , 内部控制仍需持续强化 。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和反洗钱信息保密工作 , 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 , 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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