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往往七拼八凑能容忍相信错误难免

这个闻人福斯特大概是英国小说家 , 特地写了本《为民主呼唤两声》我为民主欢呼两声:一是为它承认多样性 , 二是为它允许批评!两声已经足够 , 没有理由呼唤三声 。 唯有热爱 , 敬爱的共和国 , 才值得呼唤第三声 科恩认为:专制威权统治是彼此不民主 , 互相不承认其合法地位造成的 , 这种情况只有占山为王的土匪才能干的出来 ,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就是这个意思 , 而民主社会意味着妥协 , 如果在一个社会公民和一个区域拒绝妥协 , 除非无条件投降 , 不接受任何一切 , 这是专为儿童写的童话中的那些英雄们所表现的特性 , 霍姆斯法官曾对赞许此中行为的精神状态作如下的描叙:对于浪漫故事中的骑士来说 , 仅仅同意他的恋人是位好姑娘 , 那是不够的 , 如果不承认她尽善尽美 , 世间无双 , 就得找你决斗 。 这是非常幼稚的表现 。 一个民主社会尽管是七拼八凑的 , 其进步总是摇摆不定的 , 但它总是能找到和平解决问题的方法 , 主要的是内部的冲突可以无需要任何人作出不可忍受的牺牲 , 或强加的不可忍受的公平 。 只有通过妥协解决问题 。 民主是以社会为前提的 , 任何社会 , 如果其中的一部分要消灭另一部分 , 这个社会即不可能继续团结一致进行有效的自治 , 因为胜利者与失败者不可能同在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 , 如果对立各方认为不妥协地维护其势不两立的立场 , 比维护他们同在的社会更重要 , 这个社会必然毁灭 。 用战争解决问题是可能的 , 但战争一定是残酷的 , 重建一个真正的社会也是缓慢而且痛苦的 。 如此争锋相对的原则 , 如此势不两立的各方 , 甚至毫不妥协 , 对民主的破坏力是无可比拟的 。那么是否为了团结而牺牲原则呢?当然不是 , 根本不需要牺牲原则 , 只是在具体的步骤上 , 解决的方法上达成妥协 。 那种依靠暴力解决问题的政府 , 必然是在鼓励反对自己的势力进行暴乱 。 这种暴乱的危险的增长就促使政府预先武装自己来对付任何武装抵抗 。 既然妥协是暴力以外唯一可供选择的办法 , 拒绝妥协作为一种可以考虑的手段必然是暴力的前奏 。​美国政治学者科恩认为 , 首先 。 最基本的是要容忍不守成规 。 不守成规的行为是十分宝贵的 。 人类社会许多进步都是大胆地违反成规的结果 。 很可能当时这些行为都曾使人惊怪和厌恶 。 法定的和非法定的迫使人们墨守成规的压力必然会限制深度 , 损害民主 。 可以通过宪法保护生活模式的多样性 。 保护私人生活的安静 , 所以布兰代斯大法官提出私人空间和隐私必须得到保护 , 在法律上体现的是疑罪从无 , 不得有罪推定 , 维护不受干涉的权利 , 最终仍在于公众是否有不干涉的癖性 。就第二层次而言 , 民主国家的公民不仅必须乐于让别人过他们自己的生活而不加干涉 , 而且必须容忍别人直接反对自己的信念和原则 。 这就意味着必须容忍反对的不仅是某种无生命的组织——政府或政党 , 而是每个有生命的人 , 民主之所以尊贵 , 是因为不需要压制反对者同意自己 。第三层次 , 民主国家必须容忍甚至是怀有恶意或出于愚蠢的反对.政治必须是不完美的 , 但必须没有专制者的位置 , 因为随时带来痛苦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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