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评论农村宅基地改革要保证农民权益

前一阵子 , 山东“合村并居”运动 , 轰轰烈烈 , 引发大量争议 。 10月15日 , 《经济日报》发表了一篇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评论 , 评论直接指出“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所 , 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载体”“严格控制村庄撤并 ,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其实 , 中央政策早已明确 ,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的财产权 , 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 , 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 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然而 , 到了具体的执行层面 , 政策走了样 , 那是什么原因呢?国务院主办的中央直属党报《经济日报》评论指出 , 个别地方借村庄撤并的机会 , 强迫农民上楼 , 重点不是为了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 , 而是瞄中了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 。 不愧是党报!9月29日 , 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 , 明确“严格控制村庄撤并”“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 。这样的文章 , 这样的会议 , 是不是给农民朋友吃了一颗定心丸呢?不一定!因为农民对于各种政策的了解 , 往往来自于基层政府和乡干部 , 甚至是刷在墙上的大红标语 , 农民限于文化程度 , 没有时间没有渠道了解吃透最真实的政策 , 有时候明知不合理还只能被动的接受 。 所以 , 要“保证农民权益不受损” , 首先要通过广泛宣传 , 让他们充分了解上面的政策和决策 , 而不是三两条掐头去尾浓缩出来的雷人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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