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科创板网下询价"新规"出炉,报价次数限制"两次",自律委还提出这些倡议

_本文原题为 科创板网下询价"新规"出炉 , 报价次数限制"两次" , 自律委还提出这些倡议
机构|科创板网下询价"新规"出炉,报价次数限制"两次",自律委还提出这些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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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中国采访人员获悉 , 日前上交所向相关机构发出通知 , 自10月19日起 , 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 , 主要内容为“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 , 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 。 同时 , 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 原则上不得修改 , 确有必要修改的 , 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
科创板网下打新因为存在可能的“协商报价”之前引发市场关注 , 市场人士表示 , 新规则有助于减少市场“协商报价”的担忧 。
上交所近日还转发了科创板自律委第七次会议的内容 , 该次会议倡议科创板公司将首发前股份托管于保荐机构 , 并由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 , 对发行人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 , 促进对股票减持的集中管理 , 发挥保荐机构的组织市场能力 。
此外 , 还倡议承销机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主承销商核查披露要点》 , 勤勉尽责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 依法审慎发表核查意见 , 协助发行人自主理性实施战略配售、提升内在价值 。
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次数限制“两次”
通知名为《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程序 , 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和承销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自10月19日起 , 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 。
一是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 , 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 。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 , 应当一次性提交 。 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 , 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
二是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 原则上不得修改 , 确有必要修改的 , 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 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 , 作为监管部门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和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
通知要求 , 各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增加相应内容 , 并提醒网下投资者重点关注 。
防止机构“串通”压价
此前上纬新材地板价发行的情况发酵之后 , 市场争辩四起 , 不少机构质疑报价过程中出现“抱团压价” 。
在9月21日 , 上交所第一届科创板自律委第八次工作会议上 , 亦有与会机构委员指出 , 近期随着新股供应量的增加 , 部分网下投资者在参与新股认购过程中存在“协商报价”的嫌疑 , 部分主承销商存在未能独立、审慎、规范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情形 。
有相关机构人士对券商中国采访人员分析 , 新规则有助于减少市场“协商报价”的担忧 。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 , 此前科创板往下打新过程中机构可以随意修改报价 , 如果出现短期内多家机构集中修改报价 , 自然就让市场产生“串通”报价的担忧 , 按照新的规则 , 短期内集中修改报价的情况就会最大化得到规避 。
不过 , 对于一些报价谨慎 , 本来修改情况就较少的机构而言 , 相关规则对于开展业务并没有实际性影响 , 有百亿规模的私募相关人士就对采访人员坦言 , 相关规则对其报价“没有影响” 。
事实上 , 自从科创板自律委等关注科创板网下打新情况后 , 市场就已经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 。
在9月中下旬召开的第八次工作会议上 , 自律委就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发布了行业倡导 , 呼吁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 , 买方机构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规范参与新股报价 , 卖方机构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制作等业务活动开展的严肃性、客观性与专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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