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终于轮到“专家”中枪了!

微信搜索“安监护法”关注此公众号 , 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 , 请分享给您的朋友 , 您的分享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当政府通过购买服务 , 聘请专家到企业查隐患那一天起 , 我就暗暗为那些专家捏了把汗:这点钱可不是那么好挣的!这个社会有太多看不懂的东西 , 由不得我不胡思乱想 。 近日 ,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一起事故调查报告 , 似乎又印证了我的这点小心思 。2020年6月27日 , 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某工地在浇筑屋面构造梁过程中发生3人死亡、1人受伤的坍塌事故 。 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搭设的8号楼屋面构造梁柱模板支架不合理 。 值得注意的是 , 事故报告认定顺德高新区管委会为更好服务企业 , 主动承担包括涉事工地在内的管委会辖区范围内的项目巡查检查 , 但检查工作不到位 , 聘请的专家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 某建筑领域专家何某某 , 参加了2020年6月17日对涉事工地开展的专项检查 。 其现场检查随意 , 没有按照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施工现场的模板支撑进行全面检查 , 没有发现8号楼屋面构造梁模板支撑体系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 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批评教育 。这些年 , 政府安监人员没少因为“未发现隐患”被追责 。 辖区内的企业不是只有一家 , 每家企业的隐患又那么多 , 一些隐患的专业性还特别强 , 凭安监人员现有的那点专业知识根本查不出来 。 于是 , 有人想出个办法 , 由政府出钱购买专家服务 , 到企业去查隐患 。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 由政府安监人员到企业去查隐患已经错了 , 再花钱聘请专家去查隐患 , 那更是错上加错 。 纵使要花钱请专家 , 那也是企业的事情 , 与政府何干?对于这样的做法 , 我实在不能苟同 。这一次终于轮到“专家”中枪了!

事故中 , 高新区管委会主动承担了一些原本不该它管的事情 , 结果被以“检查工作不到位 , 聘请的专家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为由追责 。 没打到狐狸 , 还惹了一身骚 , 你说冤还是不冤?手伸的过长 , 是要付出代价的 , 给专家以批评教育那也只是捎带脚的事情 。一个小小的批评教育 , 很多人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 , 但既然是追责 , 今天的批评教育 , 明天就可能是行政处罚 , 后天就可能演变为刑事责任 , 这个真不能含糊啊!这一次终于轮到“专家”中枪了!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相关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 , 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 这是《安全生产法》明文规定的 。 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 在委托范围之内 , 受托机构的一切行为后果都由委托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 属于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式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本身没有任何影响 , 其安全生产责任并不因为委托相关机构就减轻或者免除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如此 , 政府部门委托的专家同样也是如此 。 纵使专家“现场检查随意” , 履行合同中存在瑕疵 , 那也是两个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事情 , 所谓“民不举 , 官不究” , 事故调查报告有什么权利干预 , 又有什么权利给专家施以惩戒 。 说专家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 这个直接责任 , 专家能担得起吗;说管委会对事故负有责任 , 他还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不知从何时起 , 一个到企业“360度无死角排查隐患”的口号搞得我们政府安监人员心力交萃 , 客观上催生了安监员驻矿、聘请专家排查隐患等许许多多的不正常现象 。 我们的安监工作到底该何去何从?这个行业到底该怎么搞?我们还要折腾多久?不知从何时起 , 一个到企业“360度无死角排查隐患”的口号搞得我们政府安监人员心力交萃 , 客观上催生了安监员驻矿、聘请专家排查隐患等许许多多的不正常现象 。 我们的安监工作到底该何去何从?这个行业到底该怎么搞?我们还要折腾多久?(编辑|付园园)这一次终于轮到“专家”中枪了!。 这一次终于轮到“专家”中枪了!

作者简介杨洪波 , 1972年出生 , 专业刑辩律师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 , 具有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双重专业知识背景 。杨洪波律师一直致力于无罪辩护、死刑辩护的研究和实践工作 。 他办理的河南张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北京邹某某诈骗案、河南安阳李某某故意杀人、同煤集团“3.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赤峰宝马煤矿“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湖南洞口“6.27”高空坠落案等 , 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均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 杨洪波律师还担任多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评机构法律顾问 , 并在多起安全事故调查中担任法律问题专家 , 系安全生产法律方面的专家型律师 。 他的从业经历、成功案例曾被《人物周刊》、《楚天法治》、《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保护》等众多报刊媒体进行报导传播 。杨洪波律师工作之余还笔耕不止 , 呼吁保护基层安监人员 , 大力倡导“依法治安” , 反对搞“有罪推定” , 并为安监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 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这一次终于轮到“专家”中枪了!。微信号:xbls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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