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护士”于鑫慧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

一名去年还持有 有效的《采访人员证》的人属于“采访人员” , 但是去年年底他的《采访人员证》在年审时如果由于他在去年的表现很差而没能过审 , 那么他的《采访人员证》就失效了 。 如果今年他还继续以采访人员的名义对一些事进行调查的话 , 那么他就是“假采访人员” , 他就是在“冒充”采访人员 。 而于鑫慧卫校毕业至今却一直没考到《护士证》 , 而她却对外宣称自己是“护士” , 所以她是一名“假护士” , 她是在冒充护士 。 她还没领离婚证就已经对外公开婚了!她还是一名上了法院的“失信人员”黑名单的“老赖” 。 显然她违反了“公序良俗”!我国的多部法律中都规定了公民在相应的一些领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 就像封杀有过吸毒、嫖娼等劣迹的艺人、明星一样 , 我认为全国的各个医疗机构也应该从此封杀于鑫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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