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南医大|“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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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侦破细节
1992年3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学生林某的案件。2020年2月23日,南京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麻某钢(男,54岁,原籍江苏沛县,南京某公司驾驶员)抓获。
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称该校学生林某于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24日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死者系被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死亡。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全警动员、全市发动,抽调数百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连续数月开展大规模走访调查和摸排等工作,核查线索数千条,走访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但囿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
1992年发生的“3·24”案件是南京市为数不多的恶性大案,至今仍是全国关注的有影响的杀人案件之一。死者母亲每年3月24日或赴南京或打电话向公安机关询问案件侦破进展。
近年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南京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对包括“3·24”案件在内的命案积案,开展专项攻坚,成功突破了一批历年积案。2018年6月,结合全省命案积案攻坚会战,南京市公安局成立“3·24”命案积案侦破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民警成立工作专班,固定人员、固定场地、集中办公,明确“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的要求,全力投入到新一轮的案件侦破工作当中。
一年多来,专案组多次召集包括历届专案组老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和案情研究会,回顾梳理当时侦查经过,并对当年120多本案卷全部建档、逐一梳理分析。专案组主动出击,派办案民警分赴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等10余省,行程近2万公里,对重点人员开展深度调查,对过去未排否的重点人员逐一查证见底。同时,不间断地与全国、全省以及河南、安徽等重点省份兄弟单位进行交流沟通,进一步分析研究案情。
标题:【南医大|“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天道酬勤、法网恢恢。2020年2月19日,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经深度应用最新刑事技术,在徐州警方配合下,明确该市沛县一麻姓家族人员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方面赶赴徐州开展进一步核查,另一方面组织对该家族在南京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将符合嫌疑人年龄特征的人员作为重点进一步工作。2月23日凌晨,发现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某钢DNA数据与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23日凌晨6时许,办案民警在麻某钢家中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麻某钢交代了二十八年前在原南京医学院将林某强奸并杀害的犯罪事实。
_原始标题:“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麻继钢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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