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纵览|为何仍然是英国女王担任总督?,加拿大宣布独立之后

理论的讲 , 加拿大的独立其实算不上是“独立建国” , 倒像是“独立建邦” 。 在英国的殖民地体系内 , 所谓的独立建国是指完全脱离了宗主国 , 建立了完全属于自己的主权国家 。 而 , “独立建邦” , 则可以理解为在原宗主国内部 , 建立可以行使主权的政府 。 这类似于传统的王权政治观念 , 即国王的下面 , 还有很多邦国 , 而邦国的诸侯 , 拥有很多自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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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纵览|为何仍然是英国女王担任总督?,加拿大宣布独立之后】独立建国与独立建邦的区别
事实上 , 英国在1689年建立君主立宪政体后 , 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 , 就已经变成了宗主国与邦国的关系(特指建立了议会的殖民地 , 并不包括没有议会的殖民地) 。 在此之前 , 殖民地可以看作是英王的下属 , 而随着英王权力遭到了限制 , 殖民地的议会 , 就成为了真正掌握实权的机构 。 按照英国的议会主权原则 , 殖民地议会取得了合法的权力 , 那么所谓的殖民地 , 其实也可以看作事实上的邦国 , 具有了部分主权 。
1783年 , 英国承认美国的独立 , 当时的美国 , 就可以看作是“独立建国” 。 因为英国承认美国独立的方式 , 是主动放弃了殖民地的宗主权 。 从某种程度上说 , 也可以看作是英国放弃了殖民地的主权 。 因此 , 美国的独立 , 其实是从英国内部进行了分裂 , 而不是建立了所谓的“邦国” 。 假如美国是一个合法的“邦国” , 那么美国的建国 , 就需要得到英王的旨意 。
众所周知 , 美国的法统 , 是来源于《独立宣言》 , 并不是英王的圣旨 。 美国的建立 , 自始至终都是美国人自发的行为 , 与英王没有半分钱关系 。 美国成为了独立的主权国家 , 同时也摆脱了宗主国的控制 。 这就意味着 , 美国的建国 , 其实是去掉了两重身份 , 第一重身份是“英国的一部分” , 第二重身份是英王的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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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为何属于独立建邦
反观加拿大 , 虽然建立了主权政府 , 但加拿大政府的合法性 , 来源于议会的授予 。 然而 , 加拿大的议会主权 , 则来自于英国的承认 。 假如当年的加拿大 , 选择走美国路线 , 通过爆发革命 , 建立共和政府 , 则加拿大也将与英国彻底割裂 , 英国也不可能对其存在象征性的权力 。
加拿大只是去掉了第一重身份 , 即加拿大原本是英国的一部分 , 后来英王授予加拿大组建主权政府 , 成为正式的“邦国” 。 第二重身份 , 加拿大并没有摆脱 , 它始终将英国视为宗主国 , 将英王视为国家元首 。 假如追溯加拿大联邦的法统 , 则英国议会于1931年通过的《威斯敏斯特法案》 , 则可被看作加拿大联邦的法统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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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王为何成为加拿大总督
有人说 , 加拿大联邦的法统 , 一方面是来源于加拿大人民 , 另一方面是来源于《威斯敏斯特法案》 。 然而 , 如果没有《威斯敏斯特法案》 , 加拿大就只能走美国路线 , 通过战争方式取得真正的独立 。 但是 , 加拿大人选择了和平路线 , 这也是得到了英国的认可 , 而《威斯敏斯特法案》 , 承认大英帝国境内的自治领是主权国家 , 这相当于是英国赋予了加拿大主权国家的地位 。 即使按照传统的王权政治观念 , 就类似于国王在其领地内分封了一个邦国 。 换言之 , 英王是在其领地内封了一个主权国家 , 但不是一个诸侯 。
这就可以理解 , 为何加拿大联邦的元首是英国女王 , 因为加拿大联邦 , 始终在英国的殖民体系之内 。 这个殖民体系 , 在《威斯敏斯特法案》法案通过后 , 换了个名号 , 叫作“英联邦” 。 但是 , 在“二战”之后 , 随着民族解放浪潮的兴起 , 广义上的英国殖民体系 , 即大英帝国 , 宣告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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