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善意执行 双方和解双赢

近日 , 连州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 制定“和谐”的执行方案 , 既争取保证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 又促使被执行人继续运营幼儿园 。
执行|法院善意执行 双方和解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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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签署和解协议
2014年9月起 , 梁某玲因扩建某幼儿园资金周转不足 , 向胥某等四人陆续借款共88万余元 。 借款到期后 , 梁某玲未能按时还款 , 胥某等四人遂向法院起诉 。
法院判决梁某玲与该幼儿园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 判决生效后 , 两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 , 胥某等四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
【执行|法院善意执行 双方和解双赢】执行过程中 , 执行法官了解到 , 梁某玲已将幼儿园百分之九十的股份转让给了他人 , 且无可供执行财产 。 突如其来的疫情 , 加上账户被冻结 , 幼儿园的运营举步维艰 。
考虑到幼儿园方想要继续经营的请求和其本身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 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 幼儿园表示愿意先首期支付部分欠款 , 其余借款分期还清 , 胥某等四人也表示愿意放弃借款利息 ,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 。
来源 | 连州法院
编辑 | 罗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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