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欠费三个月上征信,合理吗?

邢海洋大概是一年前 , 我去移动的营业厅为孩子开办手机卡 , 一个附着在我的手机号上的副卡 。 理所当然的业务居然办不成 , 系统提示我有欠费 。 可我明明每个月都交套餐和额外费用 , 若欠费 , 按照运营商的规矩早该停机了 , 怎么可能有欠费?营业厅里的工作人员只能按系统的提示 , 告诉我某年某月有欠费 , 没办法 , 为了开副卡 , 我只能先把钱交了 。这笔不明不白的欠费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 。 如果不是因为办开卡这样的“重大”业务 , 移动也不会提醒我欠费的事 。11月 , 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 。 江西电信客服还确认 , 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 , 或享受了手机、话费优惠 , 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 , 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 。 当然 , 电信也给陷入焦虑的消费者们以定心丸 , 那就是在上征信前会通过各种形式通知用户及时交清费用 , 接到通知还不交费的才用征信系统“惩罚” 。提前告知 , 这自然就打消了我的疑问 。 但也不尽然 , 就在几天前 , 重庆某位信用卡持卡人在10多年前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了200元未还 , 如今收到银行通知 , 算上累计的违约金和逾期罚息 , 已经欠下银行3万多元 。 这个案例让持卡人惊醒 , 罚息加上利滚利 , 欠了信用卡的钱就可能像网贷一样掉入无底洞 。 但这里的问题还不在此 , 毕竟信用卡是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的 , 不存在违规之处 , 之所以欠款滚雪球 , 是因为银行没有有效通知到客户 , 否则 , 想必没有人愿意坐视自己掉入信用泥潭 。驾驶人恐怕都有过交通违规吃罚单的经历 。 如果是现场处罚 , 当场签收了罚单 , 15天内就得缴纳罚款 , 逾期便会产生罚息 。 可非现场处罚 , 被探头拍到了 , 也要交罚款 , 但不必着急 , 可以拖到验车的时候 。 这便是交通管理部门执法逻辑:探头拍到后 , 尽管交通部门也给车主发了短信 , 数据库里也有违规记录供查 , 但所有这一切并不能百分百保证信息的到达 。 换言之 , 只要有遗漏的可能 , 就不能作为罚单生效的依据 。 如此这般 , 我们就理解了为什么重要的通知 , 都要签字画押 。为什么运营商蠢蠢欲动 , 要用征信来约束欠费用户 , 起初我真是百思不解 。 大概是十几年前 , 有线网络计费还有计时的选项 , 用户一不小心没下网 , 一个月的网费就可能上千元 。 后来的天价费用多发生在手机流量上 , 本地流量和全国流量壁垒分明 , 漫游费用更是贵得吓人 , 一不小心天价账单便从天而降 , 这的确会刺激消费者跑路 , 也给运营商留下大笔坏账 。 可如今 , 账单封顶了 , 流量全国通用了 , 甚至 , 全国人民乃至海外华人人人用微信 , 通话费用都省了 , 运营商赚的基本上是消费者的套餐费用 。 既如此 , 用户还会逃单?即使欠费 , 也不会太多吧 , 运营商何必为这点小钱大动干戈 。移动业务高歌猛进躺着赚钱的时代过去了 , 所以他们才不得不精打细算吧 。 用户的使用集中在了流量上 , 各个运营商便把流量套餐作为主打业务 , 又由于我们对数据流量的依赖 , 其实花在套餐上的钱不是比过去少了 , 而是多了 , 一个5G套餐的费用动辄上百 , 这是运营商保障现金流的关键 。 按照监管的要求 , 携号转网开放了 , 用户可以无障碍地转换服务商 , 各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于是更激烈了 , 留住老用户有成为竞争各方的重中之重 , 于是 , 据我个人的观察 , 尽可能地用优惠条件延伸服务合同 , 用合同锁定消费者 , 在业务中就颇为流行了 。如今 , 数据流量是如此重要 , 价格下降得也很快 。 我上一次被合同“锁定”了一年 , 就是看中了一个流量翻倍计划 。 可没用半年时间 , 新推出的流量套餐性价比就远超过这个“翻倍计划”了 。用户转网换号 , 原在网协议不能履约 , 这就给运营商留下了一个大麻烦 。 最多的时候 , 用户有可能连签数年的套餐协议 , 可三五年的承诺 , 中间的变动谁能预料得到呢 , 于是就可能变成了“赖账” 。对于江西电信的举动 , 我看到网上最大的质疑来自于异地销号 。 2019年前 , 身在外地要注销家乡号码的确非常难 ,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 或者委托书等一通繁琐的操作 。 可2019年开始 , 三大运营商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号码异地销户服务 , 办理起来相当便捷 。 但是 , 如果手机号码仍处于消费合约期间 , 或者手机号码已经绑定了亲情号、集团号等业务就无法销户 。 可见长合约是阻碍消费者转网换号的最大障碍 。 合约是受法律保护的 , 消费者一旦签约就得履行 , 这也没什么可质疑的 。欠费纳入征信的源头是今年初的一则新闻 , 征信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 其中便重点提到 , 征信所采集的信息中 , 除了个人信贷信息之外 , 还包含“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 。 但诸如水费、电费和电话费等费用涉及面广且颇为琐碎 , 如何保障数据源头的信息准确 , 保障用户的利益却是个问题 。 那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曾表示 , 要稳妥谨慎地采集 。但愿征信中心和相关公用事业部门都能稳妥权衡 , 甄别出欠费是否属于“恶意” 。 但个人隐隐地感觉 , 征信系统一边肩负着个人信贷的需求 , 一边为金融机构把关 。 真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 , 别大事小情全来度量一下 。 法院和消费者协会还有很多事要干呢 , 一个征信系统承担不了这么多的职责 , 锱铢必较 , 也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和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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