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ST中云创收警示函:今年1月以来未披露3件重大诉讼、9起被纳入失信人

挖贝网 10月12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ST中云创(831776)信息披露违规收全国股转公司警示函,自2020年1月起,公司有3件重大诉讼、9起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予披露。其中,3起重大诉讼执行标的金额合计7151万元,占2019年净资产的60.16%。
2020年1月以来,ST中云创共存在3件重大被执行案件未予披露,被执行人涉及ST中云创和公司实控人石灿。执行标的金额合计7150.64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0.16%。其中,执行标的最大金额为4532.37万元,占2019年净资产的38.13%。
ST|ST中云创收警示函:今年1月以来未披露3件重大诉讼、9起被纳入失信人
文章图片
另外,公司还存在9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予披露的情况,被执行人涉及公司、实控人石灿、监事会主席孙健董事黄禹睿、子公司河南中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
ST中云创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石华玲和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自爽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对ST中云创、石华玲、杨自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此前,主办券商广州证券在8月31日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已涉及较多诉讼和仲裁纠纷,并且难以正常履行相应的债务。并称,在风险事项发生后,公司通过协商等方式化解经营风险,不过截至8月31日,公司经营尚未恢复到正常状态,公司仍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
【 ST|ST中云创收警示函:今年1月以来未披露3件重大诉讼、9起被纳入失信人】ST|ST中云创收警示函:今年1月以来未披露3件重大诉讼、9起被纳入失信人
文章图片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ST中云创是一家集LED照明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设计、安装及服务为一体的企业。2020年上半年公司亏损313万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