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每经热评|手机欠费纳入征信 怎样获得用户支持?

_原题为 每经热评|手机欠费纳入征信 怎样获得用户支持?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据《每日经济新闻》10日报道 , 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 , 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 。 同时江西电信客服也确认 , 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 , 或享受了手机、话费优惠 , 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 , 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 。
多少人的手机没欠过话费呢?更何况那些换过手机号码 , 或拥有多个手机号的用户 , 欠话费纳入征信难免让人紧张 。 从上述报道下方的留言来看 , 用户们的不满之处主要集中于三点:一是欠费并不代表没有履约意愿或者履约能力 , 而是无意的遗忘或销号太过麻烦导致 , 直接上征信对用户并不公平;二是电信运营商完全可以停止对欠费用户的服务 , 上征信是方便了企业却损害了用户利益;三是征信对个人信用至关重要 , 如果被实施联合惩戒 , 那自己贷款、坐飞机、坐高铁都可能受影响 , 金额极小的欠费导致的后果被严重夸大 。
将非信贷类信息纳入个人征信并非新鲜事 。 在第一代征信系统中 , 央行征信中心就开始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 , 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两个月以上的信息 , 由于这类信息采集非常谨慎 , 实际运用并不多 , 公众并未普遍感知到 。 到2019年1月19日 , 央行征信中心开始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 个人水费、电费缴费等信息也被预留了展示格式 , 但实际上这些信息还没有真正被采集 。
笔者认为 , 将话费、水电费等费用纳入征信有其合理性 。 2013年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信用“不良信息”进行了明确界定 , 其中就包括“信息主体在……赊购等活动中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 。 作为公共产品 , 话费、水电费均存在“先用后付”的情况 , 对于恶意拖欠类似费用的主体有必要纳入其征信 , 以确保失信者想要继续获得这些服务时能受到应有的限制;同时 , 由于缺失信贷信息 , 中国尚有超过4亿人尚未接入征信体系 , 纳入话费、水电费等非信贷类信息 , 有助于帮助他们建立信用记录 , 获得信贷服务 。
但是 , 个人征信的任何规则改动 , 将涉及所有人的切身利益 , 其推陈出新必须慎之又慎 , 用户知情并同意、信息准确客观是两个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
【欠费|每经热评|手机欠费纳入征信 怎样获得用户支持?】以电信在江西的上述举措为例 ,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 , 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应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 , 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 , 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 但在实践中 , 用户在办理相应业务时 , 即便制式合同当中可能有相应条款 , 也并不显眼或未被重点提示 。 另一个重点是 , 征信出现问题并不意味着会被实施联合惩戒 , 征信只是影响信贷获得 , 拖欠几十元话费不会引来“联合惩戒” , 个人乘坐高铁、飞机也不会受到影响 , 但这也需要中国电信等信息采集机构向用户充分沟通 , 以获得用户支持 。
个人征信主要考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 个人征信信息要做到准确、客观 , 需要放在具体的环境下去考察违约结果形成的特定原因 , 避免一刀切地纳入不良信用 。 还是以中国电信江西为例 , 销户流程太复杂、服务合同没有征信相关条款、用户误操作订购服务等欠费 , 不应当直接纳入征信系统 , 中国电信等运营商需要完善相关服务 , 确保责任不在自身而完全在用户 , 这样搜集到的个人不良信用信息才是真正准确客观的 。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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