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财富新城45-3-102户改造装修施工协议书


财富新城45-3-102户改造装修
施工协议书
工程结算|财富新城45-3-102户改造装修施工协议书
本文插图

东营顶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财富新城45-3-102户改造装修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东营顶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 , 特针对“金水小区31号楼别墅”主体及外墙改造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 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名称:垦利区万达财富新城42号楼三单元一楼西户 。
第2条.工程地点:东营市垦利区 。
第3条.承包范围:
1、改造清单报价表中所列项目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改造报价清单和装修清单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本工程施工期间 , 施工人员工资、食宿、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均由乙方承担 。
二、工程期限
第4条.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 开工日期:2020年5 月13日 。
第5条.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 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 , 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 要求竣工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 。
第6条.因甲方变更工程或增加零星项目工程 , 造成工期延误的 , 工期相应顺延;如遇麦收期间工期顺延15天;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 , 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3小时以上的 , 工期相应顺延 。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 工期不顺延 。
三、工程价款
第7条.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约为:¥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不含税 , 甲方负责本工程税务) 。 本价款为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 , 如后期有增项部分按综合单价*增项工程量结算 。
第8条.各分项工程单价款按照东营市市场询价标准+远程施工费 。
第9条.变更工程的价款与本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 , 均以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价款为准 。
四、付款方式
第10条.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5000元定金;
人工进场甲方向乙方付款至合同额的60%:¥5.5万元;
所有现浇任务完成 , 甲方向乙方付款至合同额的95%:¥4.5万元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 ,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5%:¥0.5万元
乙方所干工程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 , 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 。
甲方付款方式:(不收现金 , 不接受个人支付宝或微信收款)
转账方式:公司户:
(开户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大学支行)
(开户名称:东营顶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12160401421015147)
指定财务账户:
(开户人:李配云)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如未按合同要求付款到指定账户 ,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
五、工程质量
第11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客户要求等进行施工 。 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
第12条.垃圾清运项目应当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六、双方权利义务
第13条.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邻居及当地有关单位的关系 。
第14条.甲方协调好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关系 , 中间导致停工引起的纠纷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材料的申请 , 并获得通行许可 , 停工期间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
第15条.甲方应当落实本合同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的总箱开关到施工现场 , 落实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地 。
第16条.甲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 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隐蔽工程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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