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春|叔侄纠纷法院29年未判决真相揭晓:撤诉报告被指造假,法院称程序确有问题( 二 )



而也正是在这两次诉讼中 , 吴晓清一家从法院获取了1991年案件久拖未判的线索 。 “我们在法院起诉时发现 , 1991年起诉的案件在1992年4月庭审当天就被撤诉 , 且在时间和程序上都有问题 。 ”
丹徒县人民法院1992年民字第4045号事一审诉讼卷宗显示 , 1992年3月12日立案后 , 同年4月3日结案 , 一审结果为撤诉 , 并于1995年10月17日归档 。 同时 , 卷宗里还附有一份撤诉报告 , 其中提到吴广利等起诉吴秀春人身损害赔偿案经调解 , 申请撤诉 。 该撤诉报告还附有吴广利签名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撤诉报告中吴广利的签名与同日庭审后吴广利在调查笔录中的签名有明显不同 。 而吴晓清称 , 当时庭审后 , 父亲从未签署过《撤案报告》 , 报告上的签名系伪造 。 吴晓清还在归档卷宗中发现 , 4月3日签署《撤案报告》后 , 法院还曾在4月18日和5月4日进行过3次调查取证 。 因此 , 吴晓清认为卷宗材料从内容、时间和程序上都有造假嫌疑 。
吴秀春|叔侄纠纷法院29年未判决真相揭晓:撤诉报告被指造假,法院称程序确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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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中的签名为吴广利亲笔签名 , 与《撤诉报告》签名有明显差异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6年后案件重启再审 法院称审理存缺陷

在吴晓清一家看来 , 这份造假的《撤诉报告》导致其父留下了终身遗憾 。 此后 , 吴晓清一家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 2018年8月3日 , 丹徒区法院作出第一次答复 , 称该案件撤诉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 且因该案件至信访投诉时已经过去25年 , 期间双方均未过问 , 现情势已发生很大变化 , 此案不宜再审;并希望双方消除隔阂 , 达成谅解 , 重建良好的邻里关系 。
因对丹徒区法院作出的回复不信服 , 经过吴晓清一家的不断信访 , 2018年9月30日 , 丹徒区人民法院在丹徒区上党镇政府召开了听证会 , 并邀请镇、村干部参加听证会 。 据听证笔录及录音显示 , 原承办法官杨宏平称 , 接到法院听证通知后 , 重新查看了卷宗 , 法院封面并非其本人和书记员所写 , 应该是当时实习的大学生写的 , 但杨宏平承认当时没有好好审核监督 , 封面的日期存在异议 , 造成疑点 。
杨宏平在听证会上回忆称:“当时重视民事调解 , 作为我们来说在规范上存在问题 , 当时接到这个案件基本都是调解 , 注重调解率 , 没有现在这种规范化的条件 , 都是背靠背跟你调解调解 , 跟他调解调解 , 和稀泥 , 对吴秀春进行了批评教育 , 我印象中是让吴秀春给了吴广利一点钱 , 这个事情就结束了 。 ”

对于吴晓清提出的《撤诉报告》造假问题 , 杨宏平解释:“根据我们的工作习惯 , 我就写了一个撤诉报告的样本 , 可能是给司法助理或村干部带回去签字 , 后来我跟村干部了解 , 他们家房子已经盖起来了 , 处理结束了 , 我说就撤诉处理吧 , 撤诉报告的格式是我书写的 。 这么多年了 , 吴广利都没有再来找过我 , 如果当时吴广利认为事情没有结束应该及时来找我 , 我会重新做工作 。 ”
吴秀春在听证会上表示 , 事情已经过去几十年了 , 当时该赔偿的也赔偿过了 , 其还曾在一个单子上签过字 。 但吴晓清称 , 家人并没有收到赔偿款 , 而签字及调查笔录均系伪造 。
对此 , 审判长步跃进回应称 , 事情发生后 , 丹徒区法院高度重视 , 由纪检部门牵头对案件进行前期调查了解 , 之后案件涉及到的具体事宜向上级部门进行了请示 。 撤诉的形式确实存在问题 , 不符合法律规定 , 卷宗封面填写的时间与事实情况不符 , 法院不回避矛盾 , 由于撤诉不符合规定 , 其代表法院向当事人表示歉意 。
同时 , 杨宏平表示 , 自从事情发生后 , 领导和市纪委都找到其进行谈话 , 对该案件的处理其承认错误 , 有错必改 , 撤诉的形式确实不规范 , 并对该案件披露出来对信访人造成了仿害 , 表示赔礼道歉 。

介于此次听证会的结果 , 2019年2月28日 , 丹徒区人民法院作出第二次信访回复 , 经审委会研究和上级法院请示 , (1992)民字第4046号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继续审理 。 2019年5月5日丹徒区法院重新立案 , 并于2019年12月19日、2020年4月15日两次开庭审理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两次开庭期间 , 丹徒区法院曾3次作出暂停计算审限的通知 。 今年9月8日 , 在第二次开庭后 , 第4次作出暂停计算审限的通知 。 据丹徒区法院信息通知称 , 因向上级法院请示期间原因 , 符合不计入审理期限的规定 , 经批准暂停计算审限 。 暂停审限的原因消除后 , 恢复诉讼和审限计算 。
10月9日 , 针对暂停审限的原因和时间 , 该案主审法官在回应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时表示 , 目前暂不方便透露该案的具体情况 。
吴秀春|叔侄纠纷法院29年未判决真相揭晓:撤诉报告被指造假,法院称程序确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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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3日 , 吴晓清被鉴定损伤程序属轻伤二级 。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曾被女法警打伤 希望还原案件真相

从有希望到审限遥遥无期 , 吴晓清感到身心俱疲 , 法院对伪造《撤诉报告》的态度更令她感到失望 。 除此之外 , 吴晓清称其在法院上访期间还曾遭到了女法警的推搡殴打 。 “2018年12月7日上午 , 我在丹徒区人民法院正常信访时 , 在法院门口遭到法警马某殴打并拉扯右胳膊 , 之后右肩一直疼痛 。 经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公安分局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 ”吴晓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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