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布|案涉1.5亿元!赣州一涉黑组织覆灭!

赣州发布|案涉1.5亿元!赣州一涉黑组织覆灭!


扫黑除恶
近日 ,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某木业有限公司和李某、李某华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滥伐林木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等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李某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在宁都县周边混迹社会 , 纠集符某勇、廖某华、廖某生等人通过贩卖木材、承包莲子税、开采石场等获取经济利益 , 还指使廖某华等人引发了昌厦公路吉安项目部斗殴事件 。 李某积累资金后 , 以承包“加宁”脐橙场的方式涉足林业经营 。
2002年至2004年9月期间 , 李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松脂”林场、“飞播”林场的经营权后 , 为聚敛钱财维护自身非法利益 , 组建了一支由原“飞播”林场护林员符某华、湖岭村小组长许某及当地闲散人员组成的“护林队” , 对前往林场进行正常生产、生活的当地村民肆意实施拦截、辱骂、殴打、搜查、罚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
为维系违法犯罪活动并进一步扩充势力 , 李某指使李某梅负责管理“护林队” , 在宁都县石上镇及周边范围内欺压村民、恐吓涉林信访人员、滋扰林业从业人员 , 并指使其弟弟李某华拉拢一大批前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 , 在石上镇及县城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 。 自此 , 这一名为“护林队”、实为以李某为首的结构稳定、层级分明、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 在此期间 , 该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28起 , 致1人轻伤、15人轻微伤、1人精神失常 , 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达1.5亿余元 。 该组织通过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欺压残害百姓 , 称霸一方 , 给当地群众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和管理秩序 。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 , 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 , 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
普法时间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 ,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 , 规模大 , 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 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胁手段 ,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盗伐林木罪】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 数量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来源:赣州检察 编辑:谢东宸校对: 宋亚丽 编审: 刘芬
【赣州发布|案涉1.5亿元!赣州一涉黑组织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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