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政法|不要以身试法!,怀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为做好本市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 自10月1日早晨7时起至晚上22时 , 怀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肖亲自坐镇指挥调度 ,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英明在办案区坐镇督办涉烟花爆竹案件 , 其他局领导分片包干、分头把守 , 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
怀仁市公安局各股、所、队、室全警出动 , 共投入警力700余人次 , 巡控警车70余部 , 成立31个巡查小组 , 在全市范围开展包片式、包干式、网格式巡查管控 , 形成上下响应、定岗定责、无缝衔接的禁放工作格局;对全市重点部位、重点小区及农村乡镇进行覆盖式、占领式巡视巡查 , 特别是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小区 , 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重点巡控 , 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 。
朔州政法|不要以身试法!,怀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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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政法|不要以身试法!,怀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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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 , 共收缴烟花爆竹200余箱 , 共查处涉及烟花爆竹案件15起 , 其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处罚8人 , 曹某某(男 , 54岁 , 怀仁市何家堡乡人)、孙某某(男 , 60岁 , 河北省宁晋县人)、赵某甲(男 , 47岁 , 怀仁市海北头乡人)、赵某乙(男 , 39岁 , 怀仁市云中镇人)、丁某某(男 , 50岁 , 应县下社堡镇人)、苏某某(男 , 46岁 , 大同市云岗区人)、牛某某(男 , 57岁 , 应县义井乡人)、李某(男 , 61岁 , 怀仁市云中镇人) , 分别被处以罚款每人500元;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拘留7人 , 杨某甲(男 , 50岁 , 怀仁市毛皂镇人)、薛某某(女 , 46岁 , 怀仁市金沙滩镇人)、王某某(女 , 46岁 , 怀仁市云中镇人)、杨某乙(男 , 44岁 , 大同市云岗区人)、刘某某(男 , 47岁 , 怀仁市云中镇人)、张某某(女 , 54岁 , 浑源县官儿屯乡人)、李某某(男 , 41岁 , 兴县奥家湾乡人) , 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
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形势在整体上得到有效控制 , 接下来 , 怀仁警方将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控 , 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 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禁放规定 , 不燃放烟花爆竹 , 共同保护我们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
【朔州政法|不要以身试法!,怀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来源:怀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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