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月饼“早产”不能听之任之

:原题为_经济日报|月饼“早产”不能听之任之。
据报道 , 有消费者近日发现 , 其在9月6日购买的月饼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20年9月10日 。 有媒体调查发现 , 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 成为老百姓的糟心事 。
对于这一月饼“早产”事件 , 相关企业表示:“该批月饼是由于新来职工操作新购进的包装机时 , 错误输入生产日期为9月10日 , 手动调换日期时未能消除‘0’ , 导致该批次月饼的生产日期标记错误 。 ”这样的“误操作”可以理解 。 但无法理解的是 , 这样“误操作”的月饼 , 是如何通过审核进入市场 , 又被消费者买到的?出错不可怕 , 可怕的是背后暴露出的真问题 。
因为 , 在相同或相似的出厂程序、监管情形下 , 会不会有人以次充好?会不会有无良商家浑水摸鱼?这样的问题 , 的确是很难被排除的 。
民以食为天 , 食以安为先 。 对于“早产”月饼等类似现象 , 不能听之任之 , 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 , 若真的只是标签问题 , 那就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若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 则必须“拔出萝卜带出泥” , 以形成必要震慑 。 对监管部门来说 , 这也提醒我们监管工作需要升级 。 一是要加强“产前检查” , 让食品出炉时多一层监管 , 使其“多一分安全”;二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机制 , 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监督力量;三是要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 让不法商家不敢在这上面做文章;四是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 进一步提升食品行业日常监管能力 。 (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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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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