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致命杀手

幸福的致命杀手关于幸福的决定因素 , 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 , 是愿望的满足程度 。 愿望满足程度越高 , 就越幸福;反之 , 就越不幸福 。 比如 , 你想要一辆牛车 , 而你也得到了一辆牛车 , 你就会感到幸福;如果你想要一台全新的法拉利 , 而得到的只是一台二手的菲亚特 , 你就会感觉不开心 。人的愿望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虽然从本性上讲 , 人的愿望是无止境的 , 但心智正常的人 , 不会将非份的、不切实际的愿望做为现实的目标去追求 。 一般情况下 , 人的愿望是根据现实的可能 , 以及自身的天赋、努力、能力、付出、贡献等确定的 。 比如一个有志于仕途的公务员 , 如果凭他的德能勤绩 , 应该处于县团级的位置上 , 那么 , 他的愿望就应该是做县团级 , 如果事实上他也做到了县团级甚至更高的级别 , 他就会感到满足和幸福;但是 , 如果他有资格做省部级 , 那么 , 即使实际做到了厅局级 , 也会感到不满足、不幸福 。 原因是他觉得自己遭遇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 。 同样的道理 , 一个普遍员工 , 假如凭他的能力和贡献 , 月薪应该拿1万元 , 实际上也拿到了这个数目 , 他就会感到满足、幸福;反之 , 假如他应该拿5万元的月薪 , 那么 , 即使拿到了4万元 , 他也会感到愤愤不平 , 原因同样也是因为不公平 。 所谓公平 , 最简单明了的解释是应得与实得相称 。 份外的东西人们自然也想得到 , 但得不到并不影响心理平衡;但份内的东西如果得不到 , 或者失去了 , 就会感到很痛苦 。人们之所以如此看重公平 , 是因为不公实质上是一种非法的剥夺 , 即将本属于我的东西(财富、荣誉、权利等)被他人强行占有了 , 这不但损害了我的利益 , 也践踏了我的尊严!正如温饱是生理幸福的基础一样 , 尊严也是精神幸福的基础 。 人们在温饱解决之后 , 幸福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 , 因此 , 不公比单纯的财产损失更能破坏人的幸福感!比如 , 改革开放之后 , 出现了一种现象叫“拿起筷子吃肉 , 放下筷子骂娘” , 其原因就是有人认为 , 从前虽然连窝头都吃不饱 , 但相对公平 , 现在虽然有了肉吃 , 但却很不公平 。 所谓的仇官、仇富 , 实质上是仇不公 。 可以说 , 不公是幸福指数的最致命杀手 。 正因为如此 , 政治伦理学家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 , 一开篇就明确地指出 ,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 , 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 ”需要指出 , 人往往会高估自己的天赋、努力、能力和贡献 。 比如 , 按道理 , 在一个社会 , 能力(外貌、品德)处于中等以上者与处于中等以下者 , 应该各占50% , 然而有调查表明 , 近70%的受访者认为他们的能力(外貌、品德等)高于平均水平 , 而认为自己的能力低于平均水平的受访者只有10% 。 在许多情况下 , 人们都会有实得低于应得之感 , 也就是说 , 即使客观上是公平的 , 也会觉得不公平 , 正因为如此 , 才会有“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之说 。 降低这种感觉的办法是程序正义或程序公平 , 比如 , 许多单位评优秀进工作者都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 这样一来 , 落选者即使心里不服 , 也无话可说 。 有些单位实行秘密薪酬制度 , 也是出于这种考虑 。 但同时 , 人们也并不追求绝对的公平 , 只要不公的程度不是过分 , 或者不是人为造成的 , 人们就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另外 , 不公对人的幸福指数的影响 , 还与人们的公平意识有关 。 公平意识越强 , 影响越大 , 反之 , 则越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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