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明确了!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事务( 二 )


导师
——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
导师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 , 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 , 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 , 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 , 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
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 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 , 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 , 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
——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
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 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 。
【中新网|明确了!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事务】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 , 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 情节较重的 , 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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