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安徽现杀人犯纸面服刑:获刑12年未入狱,村民称其结婚生子( 四 )


当前 , 针对保外就医管理 , 立法层面已在不断完善 , 如2014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 比1990版细化了病种类别 。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 刘昌松建议 , 建立严重疾病范围的动态更新机制;引进外部监督机制的疾病鉴定“复核委员会” , 如医生、律师、人大代表等参与;加强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落实和相关问责 , 如建立每半月一次的随访报告制度 。
但立法是基础 , 执法更关键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1990年发布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曾明确指出保外就医存在的问题 , 如“‘以保代放’ , 有损执法的严肃性”“部分地区劳改机关与公安机关联系不够 , 使保外就医人员脱管失控”等 。
1998年时 , 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也曾联合下发文件 , 称黄山市保外就医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一是审批不严 , 条件偏宽;二是越权办理保外就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管理失控 。 ”并要求 , 加强保外就医管理 , 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
专家分析认为 , 联系日前曝光的多起“纸面服刑”事件可见 , 痼疾难改 。 建议尽快对保外就医做次“全面体检” , 通过清理、整顿 , 提高工作透明度 , 加强内外监督 。 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 , 详查每一个环节的相应依据 , 发现渎职滥权的 , 绝不姑息 。
【保外就医|安徽现杀人犯纸面服刑:获刑12年未入狱,村民称其结婚生子】(原题为《又一起“纸面服刑”!安徽杀人犯获刑12年 , 蹊跷保外就医未坐一天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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