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可否“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_原题为 可否“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教育部|可否“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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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可否“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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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 《答复》中提到:“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 , 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 , 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 。 下一步 , 教育部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 。 ”
在《答复》中 , 教育部还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教育部|可否“给予导师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教育部回应】一是2020年下半年 , 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 明确提出 , 要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 压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 。 培养单位要完善质量控制和保证制度 , 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 , 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 , 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 。 推动培养单位探索建立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等制度 , 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 , 破除“唯论文”倾向 。 完善质量评价机制 , 破除“五唯”评价方式 。 聚焦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 , 健全分类多维的质量评价体系 , 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 。
二是2020年下半年 , 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 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 , 压实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责任 , 指导学位授予单位实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 , 分类制订不同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学位论文规范、评阅规则和核查办法 , 真实体现研究生知识理论创新、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 , 完善考核组织流程 , 丰富考核方式 , 落实监督责任 , 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三是教育部正在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遵循教育规律 , 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 , 改进结果评价 , 强化过程评价 , 探索增值评价 , 健全综合评价 , 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 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 其中 , 学生评价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 待总体方案出台后 , 还将配套出台相关文件 , 把“破五唯”的具体要求落地落实 。
四是2020年下半年 , 以教育部名义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 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要正确履行指导职责 ,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 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 , 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其中《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已于本月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发布 。
编辑: 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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