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对夫妻在杭州城站火车站里做出这种事……令人气愤!

“警察同志,快…快帮帮我......”
随着一声焦急的求助,正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站前派出所内值班坐堂的民警立刻绷紧神经,猛地站起来 。
只见一名有些年纪的女士拉着行李箱急匆匆的推开了派出所的大门,气还没喘匀直接开始求助:“警察同志,我的钱包在火车站那边丢了,身上所有的钱、银行卡全部都在包里,几张银行卡的密码还写在纸条上,求求你帮我找找啊 。”说完她又大哭了起来 。
【男子|一对夫妻在杭州城站火车站里做出这种事……令人气愤!】民警边宽慰黄女士,边询问其掉落的大概时间和地点 。
了解基本信息后,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视频追踪,迅速锁定掉落位置为城站二楼南侧超市,同时确定捡包男子的外貌特征 。而监控显示,丢落的钱包是被两名旅客捡走了 。捡到钱包的旅客看了一眼失主,但还是决定将钱包据为己有 。
根据捡包男子的行进方向,民警判断其有极大可能去候车大厅离杭,因此迅速通过对讲机呼叫巡逻辅警赶至候车大厅,先行寻找该男子 。在分析研判明确男子身份信息后又确定了该男子的行动轨迹 。先期到达的巡逻力量在接到指令后,火速赶到即将行驶的列车上找到该男子。
民警也随后到达,并以《物权法》 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劝导教育 。经过普法教育,该男子愿意将钱包归还给失主 。
黄女士拿着失而复得的钱包泣不成声,连连感谢站前派出所的民辅警们,一边哭一边说着自己刚来杭州打工,钱包里的钱是自己所有家当,没了就真的完了,还好警察帮自己找回来 。
在此,上城警方也特别提醒:捡拾或错拿他人财物,要及时上交警方或场所工作人员,不能抱侥幸心理占为己有,拒不归还的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小编提醒,假期要来了,出门在外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
来源:平安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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